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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培训模式 提高法官素养

----山丹法院赴“西”取“经”

来源:山丹县法院 作者:黄聚国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3/11/8 2:48:2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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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职业化建设和建设学习型法院的相关精神,积极探索和创新对法官队伍的培训机制,今年9月12日山丹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人民法院与法学院双向交流机制指导意见》的精神,与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签订了《联合培训优秀法律人才协议》。11月2日,山丹法院首批业务骨干赴西北师大法学院成功“取经”归来。

10月28日,山丹法院选派6名业务骨干,由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带队,首赴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取经”。这次培训以审判实务中遇到的涉及《劳动法》程序与实体疑难问题为主题,改变以往单一的授课模式,其形式生动活泼,教授与学员互动交流,对实践中的疑难问题、疑难案件相互质疑,共同探讨, 形成共识。

    据培训双方反馈,受训干警受益匪浅,取到了“真经”。法学院对受训干警的学习态度、探索精神高度评价,并希望在今后的合作中,双方进一步探索建立“专家学者与法官相互交流、研探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问题”的长效培训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