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案件也汇集到了法院,案件中亲情下的利益交织,法庭上的针锋相对,让我们看到了太多的冰冷和无奈。近日,民乐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征地补偿款分配引发的特殊案件。
现年65岁的王老汉有王海、王涛(均系化名)两个儿子。2013年元月份,当地县政府因城市建设征收王老汉所在村的土地,共征收王老汉和王海父子耕地6.27亩,其中属于王海承包经营的耕地有4.86亩,每亩3.2万元。由于当时王海不在家,王老汉跟随丈量人员丈量土地,以其名义进行了登记、签字,并领取了全部的补偿款200640元。后王海向王老汉索要征地补偿款155520元,被王老汉拒绝。此案经村、镇干部两次调解,均未能达成协议。最终气怒之下的王海遂将老父和胞弟告上了法庭。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并未急于开庭,而是从维护亲情的角度出发,多次调解,辩法析理,期望能疏通他们的思想,重续亲情,但最终未能如愿。最后法庭依法判决王老汉支付王海4.86亩耕地的土地征收补偿款155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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