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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法院边查边改立案难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来源:甘州区法院 作者:王志红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4/6/11 3:40:5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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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甘州区法院围绕群众反映的立案大厅无交费刷卡设备、临近下班时间不立案、对诉状审查过严等立案方面的问题即知即改,从四个方面入手,切实解决告状难问题。

一是立即协调安装pos刷卡机。为解决交退费当事人在开户银行排队等待时间较长问题,院长黄永利亲自与指定交费银行的领导协商,银行同意在立案大厅安装pos刷卡机,并派专人办理刷卡业务。安装pos刷卡机40多天,共刷卡635笔,累计金额238.7万元,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交退费,当事人对此给予了好评。

二是提升立案窗口服务工作质量。立案庭人员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尽力做到态度和蔼,用语规范,举止文明。凡是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对不符合立案条件,当事人诉求不合理、不合法的,不管是否能够解决,用他们听得懂、易接受的语言和方式进行沟通交流,尽力做好解释工作,而不是随便简单打发,避免当事人不理解不立案的原因,而产生不必要的投诉或信访。遇到全院开大会、培训、学习时,立案庭留人做好接待,对司法救助、农民工维权及老、弱、病、残、孕立案优先办理,通过电话预约立案,节假日立案、上门立案等多元化立案方式,用优质的司法服务切实解决群众诉讼“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最高法院“六项措施”, 围绕“公正廉洁司法、服务人民群众”的要求,依法保障群众诉讼权。立案部门的人员要强化窗口意识,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统一着装、早上班、迟下班,落实好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特事特办等诉讼便民制度,着力解决对当事人补充起诉材料释明不全面、不明确、不一次性告知立案条件,让当事人多次跑腿;解决在法律规定之外为人民群众起诉设置“门槛”,增加起诉受理条件;解决在立案审查过程中,进行实质性审查而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剥夺当事人诉权等一些当事人及律师反映的 “立案难”问题,从根本上转变作风。

四是真正简化审批手续。对于婚姻、继承、邻里纠纷等普通民事纠纷,一般在当天立案受理,对于重大、复杂及敏感案件,依法在当事人起诉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严格执行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防止抬高或降低受理标准,既依法保护当事人行使诉权,又要防止滥用诉权和虚假诉讼的发生。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其补充相关材料,尤其是发现诉状上的错别字或其它问题,能手写改正的在诉状上进行纠正,对无法当场手写改正或需要补充材料的,实行清单式的一次性书面告知,不让当事人因材料不全而跑冤枉路。对争议不大、案情简单的民事纠纷做好繁简分流,交速裁庭办理,及时保障当事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