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建立制度化、常态化和有效性的联络沟通渠道,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及时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更加有效地改进和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意见》。
《意见》规定,领导干部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党组成员、审委会专委有针对性地进行一对一直接联系,每人定向联络2-3名本市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确保见面率、座谈率、征求意见建议率三个百分之百。
该《意见》还规定,法院在开展审判工作或其他工作时,邀请代表参与旁听庭审、执法和视察等活动,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及时进行梳理分析,积极研究办理。每年接受和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不少于1次,走访人大代表不少于1次。积极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信访、调研等工作,主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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