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教育,推进法院反腐倡廉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集中开展2015年度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的通知》的要求,2月6日上午,肃南县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召开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动员大会。
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黄向军首先宣读了《肃南县人民法院关于成立司法廉洁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和《肃南县人民法院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并对教育活动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
党组书记、院长杨学诗在大会上做了动员讲话,并对全院开展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深刻认识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法院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参与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二是要把司法廉洁教育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学习合力,实现相互促进,并联系法院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每个干警要将司法廉洁教育活动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法院形象的有效举措,认真查找和解决自身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将活动要求入脑入心,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努力加以整改,切忌走过场,图形式,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廉洁自律意识、纪律作风意识,逐步构建具有人民法院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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