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法院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全部工作的中心和生命线工程来抓,通过建立完善立体化、全方位的审判监督体系,提高案件质量。近年来,该院审判案件质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并呈良性发展的态势,审判人员的审限意识普遍较强。
该院坚持每月对收、结案等17项审判指标进行逐项通报,每季度对审判态势进行分析评估,半年进行对照自查,年底进行考核评比,促进干警之间你追我赶、创先争优;研究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坚持对审、执结的案件进行日常评查,在结案后7个工作日内,要求书记员必须将全部卷宗上报审管办进行评查,审管办严格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进行评查,并对评查情况进行通报。审委会对审管办已评查案件进行集中抽查,特别是对上诉案件、发回重审案件、二审改判案件进行重点抽查。一方面督察审管办案件评查质量,另一方面检查书记员对评查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落实、追究案件质量责任。强化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2013年-2015年8月我院共评查诉讼、执行案件896件(2013年301件,2014年334件,2015年1-8月261件),其中一类案件964件,二类案件6件,无三类案件,全部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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