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牧民负担,方便牧民诉讼, 11月2日一早,肃南县法院巡回法庭的工作人员便赶到了距县城30公里外的喇嘛湾村禁牧草场,巡回审理一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
据了解,2014年12月5日,被告雷某某的100多只绵羊在肃南县大河乡喇嘛湾村禁牧草场放牧时,被喇嘛湾村委会扣押。因纠纷发生在禁牧区,考虑到当地乡村对案件处理非常关注,加之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群众关切度比较高,县法院决定将法庭搬到纠纷发生地就地审理,以便掌握案件实情,化解双方矛盾。开庭当日有四十多名村民自发赶来旁听,使得这个一向平静的小山湾,顿时热闹了起来。
上午十时,随着一声法槌敲响,庭审在干面湾草场正式开始。巡回法庭的装备虽然简单,但国徽、法槌、审判席位等设施一应俱全。深秋的阳光照在银装素裹的草原上,一切都显得那么的简洁、透明。在合议庭的主持引导下,双方当事人紧紧围绕争议焦点展开陈述、举证、质证活动并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整个庭审严谨规范、有条不紊。在庭审进入调解阶段后,法庭将重点放在对纠纷的调解上,并适时征求了旁听群众对案件处理的意见,虽然案件最终因案情复杂,当事人分歧较大,未能调解处理,但肃南法院这种事实求是,在纠纷一线办案的做法却受到了该村牧民群众的普遍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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