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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法院“炕头庭审”意义大

来源:山丹县法院 作者:张江山 梁海霞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6/1/15 10:03:4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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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日,山丹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山丹县位奇镇十里堡村石某家中公开开庭审理了石某醉酒开车触犯危险驾驶罪一案,当庭对被告人石某作出了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的判决。张掖电视台“法庭内外”栏目对庭审全程进行录制,制作以案说法节目,增强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效果。   

被告人石某因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致其本人严重受伤,无法下地行走。考虑到被告人特殊情况,同时为扩大案件庭审对醉驾犯罪的警示教育意义,山丹县法院将案件庭审搬到了石某养伤的炕头边。庭审中,石某声泪俱下,诚恳悔罪,深切的知道了醉酒驾驶的严重危害,不仅自己身受重伤,犯法受刑,还使家庭负债累累,女儿被迫休学。其保证以后绝不喝酒开车,做一个守法的人,并且还要以自己的惨痛教训告诫身边人。通过旁听案件庭审,通过身边人、身边事,石某所在的十里铺村群众受到了一次有意义的法制教育,都表示要时刻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通过此类“炕头庭审”,同时制作以案说法电视节目,一方面表明了法院对醉驾犯罪的严惩力度和决心,有力震慑“醉驾”犯罪分子;另一方面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此类犯罪现状,充分认识到醉酒驾驶的严重危害,警示教育公民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对推进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