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至18日,在肃南县皇城镇一间“移动法庭”穿梭在泱翔、金子滩村、铧尖三个地方。走近一看原来是该院巡回审判车就草原边界排除妨碍纠纷来基层便民开庭。
别看“小法庭”车虽小,但车内桌椅、座牌标示、电子设备一应俱全,并且还能音视频同步录播传输。它不仅是一所移动式、微缩版的小型科技法庭,更是一辆法律宣传便民车。“移动法庭”开到哪里,哪里的百姓就能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及诉讼的便捷。自3月配备“车载法庭”以来,截止目前,该院“车载法庭”已开展便民诉讼19次。
肃南县人民法院所辖区域,山大沟深、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现设有皇城、马蹄、明花3个固定法庭,目前仍有4个边远乡镇没有设立固定法庭,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肃南县牧区群众的生活水平也日渐提高,牧民的生产方式、生活条件、思想观念也随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牧区的侵权、财产、离婚等民商事纠纷及刑事案件发案率逐年上升,因路途遥远等原因,牧区群众诉讼极为不便。
为此,该院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建立“车载法庭”,为每个庭、室配备了摄像机、照相机、执法仪等设备,建成了两个数字法庭,1个数字审委会,开通了“12368”诉讼服务热线,建成了全市首个数字化档案室及直通基层法庭、“车载法庭”的4G信息专网。牧民群众一个电话就能完成起诉;“车载法庭”在家门口就能实现开庭审理;当事人到基层法庭或“车载法庭”出庭,上级法院可以实时监督;而且当事人能在本级法院的数字法庭完成上级法院的出庭应诉,还能够在信访接待室远程实现与有关法律专家的咨询。肃南县人民法院以满足牧区群众对司法的需求为根本,以审判硬件设施建设的高投入换来牧区群众诉讼的低成本,既方便了农牧民群众诉讼又减轻了群众诉累。将纠纷就地化解,有力的维护了牧区社会环境的和谐稳定。
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大,山不拒细壤,方能成其高。肃南法院的法官立足基层,日常的点滴辛勤积累让百姓们切实感受到了“司法阳光”,以实际行动诠释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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