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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显司法文明 作好为民文章

来源:张掖中院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0/10/28 16:48:2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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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方针,以彰显司法文明为切入点,以强化便民利民措施为着力点,以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为落脚点,在细节上下功夫,在为民上作文章,把司法人文关怀体现在立案、审判、涉诉信访等各个方面,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度。

  一、把方便快捷渗透到立案各个环节,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让当事人到法院办事时感受到温馨、便捷,是我们一直追求的工作目标。为此,我们始终坚持从小事做起,从细节抓起,把快捷、方便渗透到每个立案环节之中,提升窗口服务形象。

  ——三个“窗口”分立方便当事人。随着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不断提高,原来的一个立案大厅,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工作要求。为此, 2008年初,我院对综合大楼进行改建,在审判区一楼改建了立案大厅、执行大厅、信访接待大厅,形成了独立畅通的立案通道、信访通道、申请执行通道。如今,当事人到我院立案、申请执行、来访都有专人日常接待,大大方便了群众办事。

  ——“一站式”流水作业服务当事人。新建的立案大厅,我们设立材料转收、立案审查、办理立案手续三个窗口,立案人员接收立案材料后,立即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马上办理立案手续。大多数当事人只需2个小时就可以办理完毕立案手续,90%以上的案件在当天就能够立案。同时,还在立案大厅设立当事人休息区,摆放饮水机、复印机、报刊杂志,种养盆景花卉,为当事人提供细微服务。

  ——两名法官引导帮助当事人。为了解决许多当事人到法院不知道人怎样找,事怎么办的问题, 2009年3月,我院推行法官轮流导诉制度,在立案大厅设立法官导诉台,全体法官轮流到立案大厅引导当事人办理诉讼事务。此举不仅帮助当事人顺利办理诉讼事务,更为重要的是,法官在服务中了解了当事人的需求,体会到了服务本色的定位。由于法官开庭、外出办案等原因,一些当事人的诉讼材料不能及时送交到办案法官手中。为此,从今年开始,我院在立案大厅指派一名法官,专门负责接收当事人有关诉讼材料,然后再由其转交给有关办案法官。

  ——26种材料、表格指导当事人。为了使当事人了解人民法院的工作程序,清楚自己的诉讼权利,我院印制《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人民法院办案流程》等16份资料,摆放在立案大厅,当事人在诉讼中需要了解的内容,这些材料中都进行了详细说明。由于有的当事人不会书写诉讼材料,我们印制《申请再审书》、《减缓免诉讼费申请书》等10种样式文书,摆放在立案大厅,当事人可以直接填写,也可以带走参考,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二、把司法关怀融入涉诉信访工作之中,想方设法解决涉诉信访问题

  ——秉承一个理念,让当事人找法院解决问题。当事人到党委、人大反映涉诉信访问题,党委、人大最后还是要交给法院来办理,这样不仅给党委人大增添了麻烦,而且给法院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为此,我院一直想方设法让当事人找法院解决问题,让当事人相信法院能够解决问题。从2007年至今,我院一直坚持敞开大门,全面接访,除信访人员日常接访外,每周院长和业务庭长进行一次集中接访(后来由于来访人员大幅减少,改为每两周进行一次集中接访),重大信访案件的当事人,院长随时接访。对于当事人反映的问题,我们随时建立电子台账,清楚地记载当事人基本情况、来访时间、要求解决的问题、有关裁判文书、处理的进展结果等情况,打开电子台账,每个信访案件的情况都一目了然。对于当事人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我们始终坚持来访必回访,来信必回复,所有来信来访均在20天以内进行回访、回信或回电。通过全面接访、及时回应,使当事人感受到了法院对自己诉求的重视和负责,增进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信任,有效预防了重信重访、越级上访等现象。

  ——建立四项机制,全力以赴解决涉诉信访问题。一是建立交办机制,对当事人信访的案件、领导机关批办、挂牌督办的案件,我院在10天内向本院相关部门和县(区)法院当面交办,并采取“定领导、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的办法,明确责任,限期办理。二是建立包办机制,采取“三包”(包调查、包处理、包稳定)、“四个一”(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个专案组、一个方案)的办法,想方设法做好上访人的息诉罢访工作。三是建立巡查督办机制。对于交办的信访案件,我院或派出巡查组进行巡查,或由院领导分头深入基层法院督促、指导,确保交办案件及时办理。四是建立考核评比机制。每年年初都专门召开涉诉信访会议,与各基层法院签订涉诉信访工作责任书,年底进行考核评比。四项机制的建立,使全市法院齐抓共管信访问题的局面很快形成,一大批长期上访缠访的信访案件得到彻底解决。

  ——完善五项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减少涉诉信访案件。一是完善判后答疑制度,通过及时解疑释惑,解开了当事人的心结,减缓了对立情绪,有效预防了信访问题发生。二是完善信访责任倒查制度,规定了信访责任倒查追究的方法、程序以及处罚办法,使法院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树立起了预防信访问题的工作意识。三是完善涉诉特困当事人救助制度, 2009年至今,我院共对19名生活困难、而权益一时无法实现的申请执行人、刑事受害人发放救助金30.1万元,这些当事人从中感受到了司法人文关怀,不再上访缠访。四是建立典型案例通报制度,设立了《典型案例通报》专栏,对全市法院内一些因工作不认真负责引发信访问题的案例,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进行通报,收到了良好的教育引导效果。五是建立重大信访案件报告制度,设立《要案快报》专栏,及时向党委及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信访案件的进展情况,争取有关领导和部门的理解、支持。

  通过坚持不懈地标本兼治,源头预防,我院的涉诉信访总量平均以37%的速度递减,当事人“信访不信法”的现象得到有效矫正,并逐步实现了“从找领导到找法院,从上访到申请再审,从无序缠诉到依法办事”的转变。

  三、把司法为民方针贯彻到审判实践当中,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度和满意率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近年来,我院在改进审判方式、创新工作方法上狠下功夫,努力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设立“两个法庭”便民利民。全市法院全部设立巡回法庭和假日法庭,对一些婚姻家庭、土地、房屋等纠纷,到当事人所在地就地开庭,既方便当事人诉讼,又教育周围群众。为了解决一些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无法到庭的问题,我们规定,只要有一方当事人申请在假日开庭,审判人员应当在节假日排期开庭。自2007年以来,我市法院巡回法庭共审理各类诉讼案件3304件,在节假日开庭 451件。“两个法庭”的设立,使当事人更加深切感受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司法本质。

  ——成立“执行110”快速出动。为了能使执行人员及时掌握执行线索,抓住有力的执行时机,我市法院在2009年统一成立“执行110”,将执行人员的联系电话印制成“执行110联系卡”,发送给每个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可以随时向执行人员提供执行线索,执行人员接到举报后立即出动,使一部分被执行人和执行财产及时找到,执行效率得到提高。

  ——狠抓诉讼调解增强办案效果。先后组织召开全市法院调解工作理论研讨会、调解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全市法院“调解能手”评选活动,不断强化诉讼调解工作,使全市法院的调解撤诉率逐年上升,近三年的调解撤诉率分别达到了70.2%、73.7%、78.1%。同时,甘州区法院建立的诉前委托调解机制,高台法院推行的“一庭三所”联动化解民事纠纷机制,临泽法院推行的调解书当庭送达等好的经验和做法,都在方便群众诉讼、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办案效率等方面收到了良好效果,促进了司法公信度不断提高。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方针。我们将始终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第一信号,以人民群众的意愿为第一选择,以人民群众的满意为第一标准,认真做好司法为民这篇文章,努力争取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编辑:凌庆玲 审稿:杨学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