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地处国家“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重点区域,是全省“四屏一廊”生态布局重要组成部分,是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生态环保阻击战重点区域,保护好生态环境,事关国家生态战略安全、事关全流域可持续发展和子孙后代根本利益。在张掖这片得天独厚的土地上,绿水青山不仅是自然的美景,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宝贵财富。近年来,张掖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预防性与恢复性司法并举,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多元共治,探索走出了一条司法护航绿色发展新路。
一、牢记“国之大者”,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2019年8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实地了解祁连山生态修复保护情况。总书记指出,要正确处理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关系,积极发展生态环保、可持续的产业,保护好宝贵的草场资源,让祁连山绿水青山常在,永远造福草原各族群众。张掖两级法院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严格落实市委五届六次全会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美丽张掖建设的决定》,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全市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草场保护等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间进度表”“问题+建议+解决方案”工作机制,把抓落实作为生态环境保护最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理论引领,全市法院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宣讲等方式,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系统学习环保政策法规,着力提高广大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专业素养、业务本领和履职能力,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环境资源审判全过程各方面。
二、坚持协同联动,勠力同心打造司法保护“张掖样板”。“重在保护,要在治理”始终是张掖两级法院开展环境资源保护各项工作一直秉持的工作理念。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调整后,张掖两级法院积极延伸职能,聚焦“横向深化多元协同、纵向强化上下联动”两条主线,在加强跨域司法协作、强化多元协同共治、前移司法服务端口、优化环保法治宣传等工作上持续用力,构建“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多元化环境资源保护新格局。一是强化区域司法协作,提升司法保护力度。2023年8月8日,祁连山国家公园司法协作联席会议暨法治论坛在张掖市举行,会上甘肃高院、青海高院共同签订了《甘肃青海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标志着祁连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跨地域、跨部门、多维度、多领域保护治理联动机制已经建立完成,为两地法院共同答好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的“必答题”,推动祁连山生态环境从“由乱到治、大见成效”转向“生态大治、祁连大美”指明了方向。同时,张掖市六县(区)法院同祁连山林区法院召开立案管辖座谈会,进一步厘清环境资源案件立案管辖范围、协作办案、工作沟通等问题,有效推动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机制的落实。二是强化多元协同共治,助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明确各部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职责,市法院联合市生态环境、检察院、公安等16个部门单位联合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试行)》,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地见效。“恢复性司法+社会综合治理”理念已经深入人心,“责任人修复+公司代为履行+第三方监管+法院执行+检察监督”的生态综合治理机制已完善成熟。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联合检察、公安、林草等部门共建司法补植复绿基地2处,对42名主动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被告人从轻处罚,当事人主动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45万元,“谁破坏谁修复”的社会共识不断深化。三是强化府院联动,提升环境保护整体质效。探索建立环境资源行政执法府院联动机制,主动与林草、水务、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等部门联系协商,分类制定行政执法清单,强力推进政府“清单式”执法,法院“要素式”审查,向政府有关单位及时制发司法建议,让行政执法权、司法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环资类行政案件数量逐年下降,源头治理成效显现。
三、坚持能动履职,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生态环境保护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生活、国家治理多个方面,张掖两级法院坚持以审判工作质效提升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抓实科学管理。严格落实甘肃省高院《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实施意见》,健全集中管辖、归口审理、诉前禁令、专家陪审等制度。市法院聘请高校、行政机关专家学者组成专家智库,通过专家出庭、参与案件调解等方式为涉土地、草场、林场等环资审判“添智”,同时引导广大干警用好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把日常学习、工作调研、组织培训贯通起来,加快推进环资案件专家型、复合型人才梯队建设。全市法院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先进个人。二是严惩环资犯罪。充分发挥属地优势,积极配合祁连山林区法院严惩环资犯罪行为,配合完成跨域查询、冻结、查封、调查及法律文书送达等工作。对于涉及祁连山国家公园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案件,同祁连山林区法院采取个案会商、专题会商或临时会议的形式,共同研究法律适用、生态修复协作等重大问题,联合对非法狩猎、盗伐林木、烧荒毁林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重拳打击,依法保障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甘州区法院审理某化工公司倾倒“铬渣”污染环境案,6名责任人受到刑事处罚,为筑牢守好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强劲司法动能。三是服务生态经济。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走访涉林、水、矿等企业,主动了解企业司法需求,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建立环资案件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执”。与林草部门对接,推动全市“含绿量”成为“碳汇量”,协助林草部门完成全省首单林业碳汇项目交易,到账碳汇收益85万元;协助完成首单草原碳汇项目交易,到账碳汇收益320万元,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双赢。四是守护文脉传承。张掖历史悠久、文化厚重,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历史文化遗迹众多,是国务院1986年公布的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张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决定》,积极推进文物司法裁判规则体系和审判专业化的建设发展,努力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筑牢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司法保护屏障,妥善审理了涉甘州区黑水国遗址、肃南县景耀寺石窟、临泽县平川墩烽火台遗址等历史遗迹、人文遗址、文物古迹保护案件,不仅有效打击了破坏古文化遗址的犯罪行为,更促进了文化遗址的长效保护,为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四、加大法治宣传,营造生态保护浓厚氛围。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各类法治宣传,努力营造生态环境保护浓厚氛围。一是深化以案释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资源保护的关切,通过公开审理、以案说法等形式,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行政执法人员及社会公众对环资案件旁听庭审,变庭审现场为警示课堂,增强环资案件审判透明度和公信力。二是创新普法方式。结合三抓三促、万名干警联万企、三官一师进网格等活动,联合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乱排乱放、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等法治宣传。通过普法赶集、法律“八进”等活动宣传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推动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浓厚氛围。三是强化舆论宣传。全市两级法院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省内外环资审判典型案例60余个。甘州区法院通过抖音发布的“锁阳不是你想挖,想挖就能挖”的视频,播放量超64万人次,取得了较好宣传效果。在每年世界环境日,组织干警开展各类集中宣传活动,编印乱砍滥伐、滥捕滥杀、烧荒毁林等环资典型案例宣传册600余份,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意识逐渐深入人心。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下一步,张掖两级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以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美丽张掖建设为总体要求,以强化生态公平、预防为主、注重修复、系统治理、严格执法为理念,持续加强与环资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协同配合,努力拓宽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的路径,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全面推进美丽张掖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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