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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三化”考评体系 提高审判质量效率

来源:张掖中院 作者:杨学诗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0/10/28 16:29:5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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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于审判实践中,高度重视发挥审判绩效考评这个“指挥棒”的作用,积极探索创新审判绩效考评办法,着力构建一体化、多元化、常态化的审判绩效考评体系,有效地保障和促进了审判质量效率的大幅度提高。

点管、线查、面比

着力构建一体化的审判绩效考评格局

  从2007年开始,我院新一届领导班子通过对审判工作规律的深入研究和探索,达成一致共识:只有把审判管理的关注点放在对审判质量和效率的科学考评上,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个执法个体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审判质量效率不断提高。为此,我院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为目标,着手构建点线面一体化的审判绩效考评制度。

  ——点上抓质量,建立质量管理制度。2007年初,我院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办案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审判质量管理的办法,摒弃以往办案责任“名为集体负责实则无人负责”的做法,详细规定了办案责任主体和发现质量问题的主要途径,制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对办案责任实行终身追究,累积计算办案人员的差错案件数,对三年内连续出现4件三类案件的办案人员,提请人大常委会免除其审判职务,强化了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该《办法》的出台,成为我院案件质量的“分水岭”,之后,在全院上下迅速形成了齐抓共管审判质量的工作局面,案件质量得以不断提高。

  ——线上抓流程,建立审判效率管理制度。为了建立高效运转的审判流程制度,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2008年8月,该院又研究制定了《审判流程监督管理办法》,对诉讼环节的流转和时限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对流程管理监督以及追究办案责任的方式进行了明确。一方面对办案流程进行监督,促进各个流转环节快速有序运转;另一方面,加强对审限的监督,如果案件在接近审限的前10天还未办结,效率管理办公室要对办案人员发出《督办通知书》,提醒办案人员及时结案。同时,严格延长、中止、终结审限的审批程序,杜绝超审限的现象发生。通过加强案件流程管理监督,增强了审判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杜绝了个别案件久立不审、久审不决、久执不结的问题。据统计,在实行流程管理制度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平均办案时间比以往缩短了40天左右。

  ——面上抓考核,建立审判绩效考评制度。积极探索创新审判绩效考评办法,强化对干部队伍的日常管理,对干部队伍实行动态科学管理,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科学考核,切实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弊端,激发干警的内在动力和工作活力。在2008年初,研究制定了《业务部门审判绩效考评办法》和《基层法院审判工作绩效考评办法》,把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审判效果量化分解为三大项15个小项,每年年底对各部门和基层法院进行量化考核,并把考核结果直接运用于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年度考核等级,促使各个基层法院和我院各业务部门你追我赶,争先创优。

评比、评查、评议

着力构建多元化的审判绩效考评体系

  当前,大多数法院把案件的评查放在对案件的事后评查监督上,而我院则在创新审判绩效考评上下功夫,着力构建评比、评查、评议相结合的评查体系,最大限度发挥绩效评查应有的示范、指引、促进作用,推动审判质量和效率大幅度提高。

  ——开展三项评比,强化示范效应。一是每年开展一次庭审观摩评比活动,制定庭审观摩评比评分标准,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担任评委,随时到审判庭旁听案件,现场评分、点评,组织全体法官现场观摩,最后对评选出的优秀合议庭和优秀书记员进行奖励。二是每年开展一次优秀法律文书评比活动,成立专门的评委会,对各基层法院和本院各部门选送的法律文书进行评比,对评选出的优秀法律文书编辑成册,发送到全市法院每个业务庭,供全体法官学习参考。三是每年开展一次典型案例编辑活动,每年向各基层法院和本院各部门征集典型案例,组成典型案例编辑委员会,对本地区具有典型意义的、实体程序处理正确的案例进行整理,对每个典型案例进行点评,并汇编成册,发到全市法院所有业务庭,供全体法官学习借鉴。三项评比活动,对提高全市法院审判质量发挥了应有的示范作用。

  ——开展三层评查,强化促进效应。一是审判质量管理办公室进行评查。主要是对已经审结的案件,审判质量管理办公室从审判程序、适用法律、裁判结果等方面进行质量评查,发现一般问题,及时通知业务庭进行纠正、补正;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提请审判委员会进行决定。二是审判效率管理办公室进行评查。主要对已经审结、执结的案件,从办案流程、办案时限等方面进行效率评查,定期向审判委员会汇报每个业务庭的办案效率。三是审判委员会进行评查。主要对二审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上级法院提起再审的案件、群众上访申诉的案件、基层法院对该院二审裁判有异议的案件进行重点评查,截止目前,我院审判委员会共评查各类案件133件。在我院,一般案件要经过两次评查,重点案件要经过三次评查。这种多层次的评查方式,对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发挥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开展集体评议,强化指引效应。 目前,绝大多数法院都把评查案件作为内部监督,发现问题的主要渠道,我院以往也曾采用这种办法,但由于局限于事后监督,不能及时解决问题。从2007年开始,我院转变审判监督方式,着力构建新的发现问题机制,打造公开监督、集体监督的平台,推行案件分析评议制度,具体做法是:首先,质量管理机构确定评议案件的范围,主要包括对基层法院的案件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上级部门交办的案件、当事人上访的案件。范围确定后,通知案件主办人,要求主办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自查报告。之后,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法官参加的案件质量分析评议会议,由案件主办人作自查汇报,内容包括:案件由来、查明的事实、裁判的依据、自查的意见(案件是否存在问题)。然后由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其他法官发表意见,对该案件“评头论足”,案件主办人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最后,将评议中发现有瑕疵的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定性分类。。2007年至今,我院共分析评议案件282件,仅今年上半年就对50件案件开展了评议剖析。质量分析评议活动,有效克服了评查监督的缺陷和不足,把案件交给同行“把脉”、集体“会诊”,收到了比较明显的效果:一是端正了执法思想。对案件质量分析评议的过程,实际上就是讨论如何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同审判实践相结合的过程,通过分析评议,促进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统一了干警的执法思想。二是教育了全体干警。案件质量分析评议活动,是对干警办案质量和业务水平的一次检验,通过评议,使办案质量高的法官脸上有光,案件质量出现瑕疵的法官脸红耳热,旁听的法官心中有数,触动了干警的思想,增强了全体干警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推动了审判质量不断提高。三是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分析评议把一切裁判的事实和理由放在了“阳光”下,集中了集体的智慧,找准了存在的问题,查清了问题的根源,使监督的对象对监督结果心服口服。四是创新了内部监督方式。分析评议活动内容的公开性、形式的透明性、结果的准确性,具有监督方式所无法比拟的优势,已经成为该院一种主要的内部监督方式。

保障、规范、完善

着力构建常态化的审判绩效考评长效机制

  好的制度和机制,只有得到全面落实,才能收到好的效果。我院在完善工作制度后,着力在制度落实和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使这项行之有效的制度得到了全面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抓保障。为了把工作制度落在实处,我院成立了法官考评委员会,下设质量管理办公室、效率管理办公室、纪律作风检查办公室、考核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担任四个办公室主任,分别抓审判质量、审判效率、纪律作风和考核工作,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则由各部门组织实施。这样,真正形成了齐抓共管审判工作的良好格局。为了真正建立起办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我院为每个业务法官建立了《法官执法档案》,将法官的办案数量、质量和受处罚的信息及时录入《法官执法档案》,并作为考核、奖惩、晋升和终身追究办案责任的依据。

  —— 健全评查制度抓规范。为了使案件评查有序开展,有据可依,该院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确立了一、二、三类案件和违法审判案件的定性分类标准和认定程序,避免了案件分类定性的随意性。制定了详细具体、便于操作的责任追究办法,案件质量出现问题,从书记员、办案人员、庭长、主管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层层追究责任。从2009年开始,该院又把信访案件也纳入责任追究的范围,制定《信访责任倒查追究办法》,对于因工作方法不当引发的信访上访案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工作责任,有效预防减少了涉诉信访案件。人民法院的裁判对当事人的影响最为直接,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裁判的反映也最为强烈。为此,我院十分重视倾听当事人的声音,高度重视当事人的来信来访,对当事人反映的司法不公的问题,我院认真审查解决。2007年初,我院抽调4名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申诉听证合议庭,制定了《申诉听证规则》,专门对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进行听证复查。对案件从程序到实体、从证据到事实进行严肃认真的审查。申诉听证合议庭对经审查没有问题的案件,及时向当事人做出书面答复;对发现有问题的案件,提出审查意见,报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审判委员会对确有错误的案件依法启动再审程序进行纠正。2007年至今,申诉听证合议庭对212件申请再审案件举行了听证,经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提起再审22件,驳回申请190件。经过听证复查,有90%左右的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

  ——畅通追责渠道抓完善。在办案责任的追究上,审判委员会始终坚持在揭摆问题上不护短,不隐瞒,在追究办案责任问题上不含糊,不迁就,院长、审委会委员在讨论决定案件时发表不正确的意见导致案件出现差错,同样承担相关责任,努力建立完善责任分明、运行顺畅的办案责任查究机制。对于在日程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对于在质量分析评议、再审中发现的问题,由质量管理机构及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审判委员会对相关案件进行定性分类,并确定二、三类案件负有责任的人员。之后,院质量管理机构立即将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印发到各部门,通知有关责任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检查。2007年以来,我院共有6名干警在干警大会上检讨责任,5名同志递交了书面检查,对16名同志进行了经济处罚,收到了良好的教育警示效果。

  科学考评制度的建立完善,成为张掖中院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指挥棒”和“助推器”,我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呈现出结案率、执行率、调解撤诉率逐年上升,涉诉信访案件、申请再审案件和提起再审案件逐年下降的“三升三降”的良好局面,2007年至2009年,我院的结案率分别为92.95%、94.77%、95.31%;执行率分别为85.8%、87.05%、88.76%;调解撤诉率分别为17%、24%、34%,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而近三年的涉诉信访案件分别为789件、490件、291件;申请再审案件分别为167件、125件、82件;提起再审案件分别为23件、19件、18件,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审判工作进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今后,我院将以这次研讨会为契机,认真学习其他法院好的经验和做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实施“政治建院、绩效立院、文化兴院、科技强院”的发展战略,坚持不懈地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管理水平。大力推进信息化体系建设,加快信息化在审判管理、执行管理、人事管理、司法统计、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应用,使案件受理、分案、审批、流程管理、法律法规查询、信息统计分析等程序均在网上完成。并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和司法统计信息,加强对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工作的管理,使每个基层法院、每个业务庭、每个审判人员的审判数量、质量、效率、效果都以数据形式得到具体体现,为司法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力争把我院的各项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