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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全面加强司法作风建设

来源:张掖中院 作者:肃南县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2/4/5 11:19:5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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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全面加强司法作风建设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123月)

 

近年来,肃南县人民法院坚持一手抓审判工作,一手抓司法作风建设,从教育、制度、监督三个方面入手,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人民法官为人民”、“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态度,狠抓司法作风建设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着眼“三性教育”,创新司法作风建设思路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是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只有把司法作风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基本工作任务,从及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方面着眼,创新思路,改进方法,才能切实发挥司法作风建设的基础性作用。

    (一)把握时机,提高各项主题教育活动的及时性。近年来,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人民法官为人民 、“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干警以人为本的观念在逐步形成,爱岗敬业已成为干警的自觉行动。工作讲质量、讲效率,爱民、为民、便民和“五个一”服务得到坚持,做到了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高了效率,方便了群众。由于我县地域广,牧民居住分散,交通不变,办案诉讼成本高,牧民群众诉讼有诸多不变,为此,我们结合“群众观点大讨论始终把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作为办案的基本原则,积极探索适合牧区特色的审判方式,走出法庭到牧民帐篷、田间地头巡回办案、就地审理、集中执行。并在没有法庭得乡镇设立便民诉讼服务点,通过这种做法,大多数民事案件均能调解结案,多年来,调解率在85%以上,上诉、上访、缠诉的案件大幅度下降。由于地域面积大,干警们外出办案少则三天,多则一星期,特别是执行干警走一线,执行一片,有时外出执行长达半个月多,群众对我们的这种办案做法和办案作风,给予了赞赏。

    (二)突出重点,增强主题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在主题教育活动中我们针对法院特点,突出开展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和审判、执行工作纪律教育,不断规范审判、执行行为,最大限度地从思想上防范审判、执行活动中的腐败和不廉洁行为发生;在对象上坚持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审判、执行法官和管人管钱管物关键岗位的干警为重点,保证他们多学多知,有更强的遵纪守法意识;在方式上坚持正反两个方面的教育,一方面,我们十分重视“学先进、树典型、争优胜”的创先争优活动,不仅组织干警学习任长霞、宋鱼水、金桂兰、郭明义、詹红荔等同志的模范事迹,还积极树立本系统、本单位的先进典型,学习身边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办案能手”、“十佳法官”、“廉政标兵”等活动。另一方面注意反面警示教育,开辟了警示教育专刊,发布警示教育案例,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这些活动的开展,极大地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干警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工作在基层法庭的干警,距县院最远的有300多公里,最近的也有200多公里,地处偏远地带,交通不便,他们也只有在年头节下回趟家,环境恶劣,条件艰苦,但他们能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长年坚守在法庭工作岗位上,一干就是十多年,从无怨言,能做到这些,靠的就是这种事业心、责任感、荣誉感以及对人民法院审判事业孜孜不倦的追求。

    (三)改进形式,提高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效性。一是丰富主题教育活动载体,通过组织观看警示片、纪实片、举办主题教育活动知识测试,增强干警找差距、受教育的自我意识;二是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干警不同时期的思想状况,适时开展集中整顿和专题教育;三是召开信访情况通报会,及时将信访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通报,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四是召开反面典型剖析会,通报法院系统和本县违纪违法的人和事,对发生在身边的违法犯罪现象进行剖析,总结经验教训;五是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市中院、县委政法委、县纪委、县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颂清风、反腐败”等演讲比赛和心得交流等廉政教育活动,借助多方力量来提高教育活动效果。

    二、狠抓“三个作风”,提升司法作风建设能力

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注重司法能力的建设,全面提升干警司法水平,有力地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塑造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新形象。

(一)在制度落实中规范司法作风。院党组深刻认识制度更具有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强调加强干警的司法作风建设,必须依靠制度来规范人、管理人、激励人,努力形成有利于树立和弘扬优良司法作风的工作机制。对此,党组一方面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出勤、接待、立案、审判、执行、鉴定、绩效、考核等各项规章制度。另一方面认真落实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及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并通过纪检组的日常监督和专兼职廉政监督员的明察暗访,增强制度的执行力,解决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就是落实不到行动上的问题,对违反制度规定的人和事,坚决严肃处理。通过加强制度落实,使干警养成良好的司法作风。

(二)在立案审判中展示司法作风。努力做到四文明,以文明司法环境和司法为民实际行动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形象。一要文明接待。要求全体干警,特别是各个窗口部位的工作人员要特别注重司法礼仪,遵守职业道德,营造文明和谐的接待环境。二要文明立案。要求立案窗口部门的全体法官要细心对当事人进行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最大限度地帮助当事人避免可能发生的损失。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要切实落实好司法救助制度,热心帮助其快速履行诉讼费缓减免的审批手续,使其及时打得上官司。三要文明审判。要求审判法官要自觉遵守庭审纪律,做到文明开庭,并在庭审中的各个阶段平等对待每一个当事人,使其有话讲在庭上,有证举在庭上,有理辩在庭上。加大诉讼调解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不和谐因素,以和谐司法促进矛盾纠纷解决和当事人间的和谐相处,依法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在宣判送达环节,要充分运用判后答疑去深入浅出的讲法释理,使当事人真正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四要文明执行。要求执行法官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要耐心向被执行人讲清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并尽量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为其自动履行法律义务创造条件。要千方百计做好案件和解执行工作,并积极指导和帮助当事人制定既符合双方意愿,又切实可行的和解执行计划,使双方当事人在不伤和气之中终结案件的执行。

(三)在群众工作中检验司法作风。强化群众观念,引导干警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增强干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司法服务进社区活动,不断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组织干警深入城镇社区和居民家中走访调研,真心实意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涉法问题。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选择典型案件到社区开庭,扩大以案宣法效果。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司法服务进企业活动,竭力为企业解难排忧。完善各项涉企服务制度,帮助企业解决涉法难题。优化涉企诉讼环境,让企业明明白白打官司。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司法服务进农牧村活动,组织干警深入辖区农牧村走访,真心实意为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涉法难题。强化巡回审判力度,坚持定期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农牧民群众经济负担,保障案件即收、即调、即解、即送达。加强基层民调组织工作指导,协调建立人民法院和基层调解组织联动调解机制,加大对基层民调组织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民调组织成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确保群众矛盾纠纷解决在开始、化解在基层。四是继续深入开展司法服务进校园活动,及时组织干警深入辖区各学校,同学校对接,设立法制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定期深入学校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三、规范“三个行为”,完善司法作风建设机制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就是要以规范法官的行为规范为着力点,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严格落实每个司法细节,实现审判、执行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

(一)规范立案收费行为。我们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中建设“窗口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始终把立案庭作为对外树立法院形象的窗口和重点部门来抓,通过建立健全立案管辖、受案审查、审理复查、诉前保全、诉讼风险告知等制度规定,加强对立案环节的全程监督,要求立案法官做到热情接待、耐心答复、严格审查、快速办结,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让人民群众在窗口部门就能感受到人民法院执法的“人性化”。严格执行诉讼费“收支两条线”制度,实行诉讼费“三个统一”,案件收费由立案庭审查、办案法官把关、审监庭监督,诉讼费“缓、减、免”由立案庭审查,一把手审批,有效防止了超标准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的发生。每年年底向全院干警通报诉讼费和经费开支情况,接受全院干警的监督,财务账目多次接受审计机关和上级法院的审计,未发生过任何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二)规范审判行为。全面实行“立审分立、审监分立”,重点加强对审判权力的监督和制衡。在审判环节,建立《审判流程管理规程》、《诉讼流程管理规程》等制度,对审判流程中的立案、排期、送达、开庭、结案等不同阶段进行监督管理,实行审限跟踪,较好地防止了超审限问题的发生,把公开开庭纳入全院目标考核管理,推行公开开庭,公开审判,阳光执法。对裁判文书实行承办法官拟稿、随案书记员校对、分管院长审签、审监庭定期通报制度,既保证了法律文书的质量,又显示了法律文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规范执行行为。在执行环节,根据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的标准,把强化执行作风和提高执行效率作为主要突破口。先后制定了《执行案件合议制规定》、《执行异议审查规则》、《执行纪律十不准》、《执行人员外出办案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执行工作机制,规范干警执行行为。为了切实提高案件执行率,不给当事人打“法律白条”,我们不断探索和创新执行方式,针对我县地域分散、执行战线长、农牧民群众畜产品交易期相对固定等特点,要求办案法官在裁判文书中合理确定履行期限,这一做法不仅有效的提高了案件执行率,而且减少了当事人之间不必要的对抗,走出了一条和谐执行、文明司法的新路子

    四、强化“三项监督”,加大司法作风建设力度

监督是关键,加强监督才能严明纪律,强化司法作风,同时加强监督才能促进司法的公正和高效。

(一)完善内部监督措施。建立案件评查制度,审判监督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审执结的各类案件逐一进行评查,重点对上级法院改判、发回,本院再审、改判的案件进行评查,在此基础上进行复查,对有异议的案件再提交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凡定为不合格案件或有瑕疵的案件,由审判监督庭根据有关规定处理,对案件评查情况定期通报。同时,通过年初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实行一岗双责。建立法官及其工作人员廉政档案,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提拔任用、评先奖励的重要依据,实行由上而下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由下而上的群众评议等方式扩大监督主体。以此来保证监督的权威,强化监督的力度,增强监督的效果。

(二)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健全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机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主动走访纪检、信访、检察、妇联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聘请廉政执法监督员,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座谈会、公、检、法三长联席会议。征求意见建议,及时了解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积极落实并规范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建立健全民意表达、收集、转化机制,采取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公布举报电话,增加审判透明度,从而在全院着力营造了支持监督、接受监督、服从监督的良好氛围。年来,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50余人次,参与旁听审判110余人次,邀请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检查法院工作50余人次,召开座谈会10余次。

    (三)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充分利用新闻舆论监督改进和完善法院各项工作。 一是建立与新闻部门的经常性联系机制。明确专职人员负责联络县广播站、电视台、张掖日报、甘肃法制报等新闻媒体,及时将本院重大活动通报各媒体播报和刊登,有效地方便新闻单位了解法院工作动态。二是聘请新闻记者担任本院廉政监督员,主动征求新闻单位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利用新闻记者消息灵通、接触面广等特点,及时发现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违法违纪线索。三是积极邀请新闻记者旁听采访案件审理和参与重大执行活动,邀请新闻记者旁听采访在本县有较大社会影响、有利于法制宣传教育的典型案件。四是积极协调配合新闻记者采访活动,为新闻监督提供便利条件。对符合要求的正当采访,宣传部门专职人员全程陪同,积极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和其他人员接受采访。

    由于我们坚持以扎实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来助推司法作风建设工作,全院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司法为民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干警的言行得到了规范。2011年《人民法院报》、《甘肃法制报》分别刊载了我院连续57年来无一起违法违纪事件报道。省、市法院领导来我院检查工作时,都给予了高度评价。近年来,我院先后荣获省、市“优秀法院”称号,市委、市政府、中级人民法院授予 “执法为民,服务发展先进集体”、“市级精神文明单位”、“抗震救灾工作先进集体”、“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以及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有20多人(次)受到省高院、市中院和党委政府的记功、表彰和奖励,院班子多年来被县委考核确定为“优秀班子”。

    实践证明,深入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符合新形势下人民法院以“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的客观规律和要求。我们虽然进行了一些初步探索,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借鉴学习兄弟县()法院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继续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求真务实的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开创法院司法作风建设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