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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民事审判工作的现状与发展思考

来源:肃南县人民法院 作者:马国平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9/5/6 11:12:4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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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结构调整、转型以及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大量社会矛盾纠纷进入法院诉讼渠道,呈现出民事审判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类型复杂,审理难度加大等情况。调研以肃南法院在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民事审判的共性、民事审判中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策及建议等方面进行了研究、探讨。

一、当前民事审判工作的现状

多年来,我院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始终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认真履行民事审判职能,努力化解民事纠纷和社会矛盾。随着经济社会的调结构、转型以及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大量社会矛盾纠纷进入法院诉讼渠道,呈现民事审判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类型复杂,审理难度加大等情况。我院以有限的审判力量,解决了大量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权属及侵权案件,为区域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我院民事审判工作虽在稳步中求发展,但在发展的道路上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然困扰着一线办案法官。

(一) 近三年民商事审判的基本情况

2016年以来,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877件,审结1827件,结案率97.03%。其中,婚姻家庭纠纷319件,合同纠纷1367件,权属纠纷186件,其他5件。审结案件中判决361件,调解927件,撤诉结案451件,调撤率达73.42%。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276件,陪审率达88.75%;巡回受理案件623件;网络直播375件。

审结案件中案件一类率达99.52%,二类率达0.32%,三类率达0.16%。

    (二)民事案件发展变化情况

    1、收案量逐年上升。伴随社会的进步、法律的完善,促使民间矛盾解决途径已由组织调停向利用诉讼手段维权转变。依法治国的不断探索和进步,使得人们法治意识不断增强,通过诉讼解决纷争将成为社会大众首选,法院将面临案件急速攀升的巨大压力。2016年受理民事案件493件,上升27.72%,2017年受理民事案件626件,上升27%,2018年受理民事案件803件,上升28.27%。

  2、诉讼标的大幅上升。民商事诉讼标的额的变化可间接反映经济增量变化,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经济结构更趋合理,经济增量不断提升,同时,近几年来国家大力推进城市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地大兴土木,与建设工程业密切相联系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也出现较大幅度增长,涉案标的也在大幅上升。民事案件中以离婚诉讼数量居多,也以离婚诉讼标的上升势头较明显。很大程度上源于肃南农牧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家庭财产特别是房产价值上升,夫妻共同财产数额不断扩大,推动离婚诉讼标的的攀升。

3、民事纠纷呈现多元化。诉讼范围扩大,诉讼领域拓宽,一方面是国家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完善,另一方面是原来许多无法通过行政等其他途径解决的纠纷大量涌入诉讼领域,致使民事纠纷案件数量逐年上升。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大量股权转让纠纷等案件;婚姻家庭类纠纷中同时伴生出新情况、新问题,传统离婚案件下降,家庭暴力或第三者插足等因素所引发的新问题给案件审理带来困难。离婚案件的争议点也从是否离婚转为同意离婚情况下的财产分割问题。农牧村家庭共同财产不断增值,共同财产从过去简单的房、款、家具等财物扩大到生产经营的收益(草原奖补、牛羊)等资产,这给共同财产认定取证造成一定困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升明显,占民事案件收案总量的一半以上,多因基础设施建设引发的合同类纠纷,成为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       

4、新类型、疑难案件较多。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的推进,经济活动日益复杂,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民事纠纷交叉现象逐渐增多,案情越来越复杂,案件审理难度越来越大,法院面临的挑战趋于严峻。此外,其他民事纠纷案件的增加,也反映出各种新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不断涌现,民事案件的案由己不能适应民事审判工作的现实需要,法律法规的社会覆盖面还需要不断提高,特别是对新兴行业的法律制度规范要予以加强,逐步渗透到各行业、各领域、各层面。 

5、法治意识不断增强。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法律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更多的社会主体和社会关系被纳入到法律调整范围内,公民的诉权和可诉讼范围随之逐步扩大。修改实施后的民事诉讼法对基层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作出大幅调整,近年来实行立案登记制度,使基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受案数量上升。同时物权法、劳动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一大批法律相继出台或修订,这些法律加大了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诸多的社会矛盾纠纷通过诉讼渠道解决,法院案件有增无减。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广大群众文化水平提高,人们思想观念日益更新活跃,利益诉求多样化,价值观念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多发化,加上近三十年来全民“普法”的深入推进,人们法治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广大群众自觉知法、懂法,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意识增强,法律维权渐入人心,通过法律维权的意愿日益明显,司法需求与日俱增,社会上化解不了的大量矛盾冲突以各种诉讼案件的形式涌入人民法院。

二、推进民事审判工作的主要做法

我们在新类型疑难复杂民商事案件不断增多、调处难度不断加大、人均办案数逐年攀升的压力下,不可能每一起民事案件都能顺利调解,但我们始终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诉讼活动中,做到理与法结合,法与情相通,情与理相融,因案而异,灵活调解,真正“调”出和谐,彻底“解”去纷争,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和背景,有的放矢地灵活运用调判结合的方式,努力寻找各方当事人利益平衡点,觅求最佳的结案、调解办法,依法解决纷争,做到案结事了。

(一)加强对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领导

由于民商事案件所占比重较大,因此院党组始终把民商事审判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倾斜。在人员选配上,把经验丰富的老法官、年富力强素质高的法官助理和速记水平高的书记员分配到民事审判一线,目前我院有7名员额法官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占员额法官的63%(四级高级法官3名、一级法官2名、二级法官2名),形成了老法官把方向负主责,年轻同志密切配合干工作的良好格局。在物资装备和基础建设上,同样投入了大量资金,为四个民事团队和三个人民法庭配齐配全了电脑、复印机、传真机、装订机、车辆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同时,按照智慧法院建设标准和要求,院里和皇城人民法庭建成了5个标准化科技法庭,马蹄、祁丰2个人民法庭正在筹建简易版科技法庭。素质过硬的审判队伍,标准化的办公设施,为完成民商事审判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推进民商事审判方式改革

近年来,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已成为司法改革的重头戏,我院一是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认真贯彻执行诉讼法和最高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所有案件除依法不应公开的外一律做到公开开庭,规范庭审的各个环节,从程序上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两年来,通过互联网直播庭审375场次,公开民事法律文书1091份。二是强化合议庭的职责,理顺院长、庭长与审委会、合议庭之间的关系。除少数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由审委会决定并由分管院长签发外,判决和调解结案案件都由庭长签发,理顺了法院内部各级的关系,强化了庭长、合议庭的职责,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结合牧区实际深入推进巡回审判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切实减轻牧区群众诉累,及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我们投资50多万元配置了一辆集诉讼服务、巡回审判、法制宣传、执行指挥为一体的巡回审判车,巡回审判车把法庭搬到了农牧民群众家门口,不仅极大的方便了群众诉讼,也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效率。以“车载法庭”为依托,深入田间地头、草原帐篷、牧区一线,就地调查取证、就地开庭审理、就地调解执行,就地以案讲法, 每年有30%以上的案件都通过巡回审理得到妥善化解。目前,巡回审理已然成为了肃南法院法官办案的一种新常态和审判工作的一个新亮点,法制日报、新华网、人民网、甘肃日报、张掖日报等主流媒体相继进行了采访报道。2017年9月24日,“丝绸之路国际司法合作论坛”在敦煌召开,此次司法合作论坛对肃南县法院双语(裕固语)巡回庭审进行实况直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省委书记林铎观看了肃南法院巡回双语(裕固族语言)庭审直播,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肃南法院因此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三)依法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一是妥善审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损害赔偿等案件,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前提下,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尤其是针对一些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耐心做细致深入的思想工作,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特别注重在送达环节对当事人作调解说服工作,使纠纷得到圆满处理。二是依法审理与农牧业和农牧村工作相关的各类案件,切实维护广大农牧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对坑农害农案件的严肃处理,以及对农牧村承包合同纠纷的审理,为农牧村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三是加强了对涉及金融部门的纠纷案件的审理,为深化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清收不良贷款,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积极开展司法建议,有效化解金融风险。四是加强对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企业联营、承包、兼并、破产等案件的审理,特别是对破产案件的审理,我院于2018年11月受理了宝隆公司破产案,该案涉案单位和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目前正在依法审理中。

(四)注重和加强人民法庭工作

两年来,为了使审判方式改革措施灵活的适用于法庭审判实践,我们加强了对法庭工作的指导,及时向法庭传达最新审判动态,研究民事审判工作中共性问题,组织业务培训,参加对新类型案件的讨论。两年来,三个人民法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90件,审结288件,结案率达到99.31%,受理执行案件69件,执结60件,执结率86.96%。法庭通过审理各类纠纷案件,加大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提高审判效率,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注重拓展非审判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地方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乡、村组织人民调解的指导,为乡、村法制建设提供多元化的司法服务,从而极大的争取乡镇党委政府对法庭工作的理解、重视、支持和配合,进一步推动法庭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五)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建设

近年来,我院以提升司法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强化作风建设为重点全力打造一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法院民商事审判队伍。一是提升司法能力,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活动,两年来共选派民商事法官参加专业培训79人次,并依托业务岗位大练兵的实战演练,努力提升民商事审判队伍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不断提高干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业务素质。二是增强群众工作能力,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以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切入点,努力提升民事审判队伍熟悉县域情况、密切联系群众、善于调处纠纷的基层审判能力。三是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将忠诚、正气、廉洁作为改进民事审判工作作风的关键点,以常态化的正反两方面教育为载体,通过全面落实党风建设廉政责任制,构建多元化监督网络,严肃责任追究等措施不断优化司法作风,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三、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们在民商事审判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一是“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办案压力十分繁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大众维权意识的增加,我院近年来新收案件按年均30%激增,而审判队伍人数却呈下降趋势,员额法官人数不够,因此出现法官超负荷加班工作,法官的心理压力与日俱增,身心健康状况令人担忧,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案件审判质量的提高。

    二是案件“送达难”问题突出,制约了审判效率。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基层人民法院的民事案件大量增多,“送达难”成为继“执行难”之后基层人民法院工作的又一个“顽疾”。审判实践中,造成送达难的主要原因有:直接送达受送达人拒不配合或躲避送达,留置送达见证人不愿合作,委托送达协助不力,邮寄送达签收难,公告送达适用难,电子送达普及难。“送达难”问题严重困扰了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影响了民事案件简易程序的适用率和调解率,也影响了人民法院办案的进度和效率。

     三是民事利益冲突激烈,化解矛盾难度大。近年新类型复杂疑难案件及群体性纠纷大量涌现,如民间借贷、土地承包、拖欠工资、物业服务等,以上案件涉及群体广泛、矛盾尖锐,处理过程中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

     四是各种干扰有增无减,司法环境有待改善。个别当事人维权意识强,败诉承受力弱,履行判决意识差,一旦败诉就对承办人纠缠、威胁、甚至跟踪。有的当事人边诉讼边上访,以访压诉,造成审判工作十分被动。

四、下一步工作的主要思路

下一步工作中,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思想,以“四个意识”为引领,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继续沿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围绕全县工作中心,增强民事审判服务大局理念。紧紧围绕“幸福美好新肃南”这个重点工作目标,认真贯彻县委战略决策部署和县人大有关审议、决议意见,不断提高民事审判工作为大局服务的前瞻性、主动性和能动性,努力为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扎实推进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全力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审的设想,有效提高审判效率,缓解“案多人少”的状况。继续实行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积极推动领导“回归”法官本色,缓解一线法官压力。加大人民陪审员的参审力度,充分发挥审判辅助人员及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让法官全力审判,提高办案效率。进一步完善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社会资源,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和手段逐步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体系,努力实现将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诉讼之外,有效节约宝贵的审判资源。

     三是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人员素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让全体法官具有先进的理念、高尚的精神、开放的胸怀、开阔的视野。进一步引导新晋审判人员,了解社会、感受社会,把理论知识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做到“知行合一”。加快培养高素质民事法律人才,提高法院的审判水平。

     四是进一步完善司法改革,确保民事审判质效。注重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依法化解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等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注重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消除群众诉讼障碍,不断提升诉讼服务水平,真正做到把方便留给群众,把困难留给自己。加强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倒逼法官公正裁判,不断提高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开放度和参与度,努力让阳光真正照进司法的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