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市法院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一时比较突出,当事人多头上访、重复上访、无理缠访、聚众闹访成为热点难点问题,涉法涉诉案件数量占到全市信访总量的80%,严重地干扰了党委、人大、政府及司法机关的工作秩序,牵扯了相关领导的大量精力,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主要原因一是一些审判、执行案件存在瑕疵或差错,当事人对生效判决不服;二是法院信访渠道不够通畅,判后答疑不够及时,接待来访不够细致;三是有些当事人法治观念模糊,认为找领导比找法院更能解决问题;四是多头上访、多头接访、反复上访、多头答复及一些律师受利益驱动,为当事人出谋划策,使当事人情绪激动,越级上访;五是有的部门在处理个别信访案件时采取“花钱买稳定”的做法,使一些无理缠访者得到好处,得寸进尺,误导群众上访。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张掖中院从实际出发,采取了一系列实质性的措施全力处理,收到了明显成效。
首先,中院从全院抽调5名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申诉听证合议庭,专门对上访难案进行听证复查和实质审查。同时精心制定了《申诉听证规则》。申诉听证合议庭依照听证规则,召集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等人员进行听证,对案件从程序到实体、从证据到事实认真复查、审查和听证,使申诉人的申诉意见在双方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均在场的情况下,逐条逐项查证清楚。对没有问题的案件,向申诉人作出书面答复,登记存档,并通报有关交办、督办机关及信访部门;对有问题的案件,提出审查意见,报请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依法启动再审程序予以纠正。2007年至今,申诉听证合议庭共对222件信访申诉案件举行了听证,对其中有问题的22件案件,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后提起再审予以纠正;对其余没有问题的案件,给当事人解释清楚、消除误会后予以书面答复。通过申诉听证的方法解决上访难案,改变了过去一人接访、单方陈述、书面审查的做法;改变了过去由原办案法官审查、答复当事人的做法;改变了过去判决生效6个月后才接受申诉的做法。现在,中院对申诉案件随接随办,倾听双方意见,避免了当事人一面之词和夸张案情,严肃、公正、负责、妥善地处理每一件上访案件,使当事人从找领导逐渐转变为找法院,从上访逐渐转变为申诉,从缠访闹访逐渐转变为依法办事。2007年6月,中院在全省赴京非正常上访问题工作会议上汇报了涉诉信访工作的做法,被省委政法委、中央政法委在《政法动态》上向全省、全国转发介绍。
其次,对于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交通肇事案件的受害人,在经济上确有困难,但加害人因服刑等原因暂无履行能力的情形,中院经过多次调研制定了《涉诉特困当事人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争取到一定数量的资金,按照一定的审批程序,对这部分特困当事人给予救助,解决他们眼前的困难与窘迫,实实在在地缓解了这部分特困群体的生存、生活困难,预防了因执行不能而引发的长期上访难题。
第三,认真处理已有的涉诉信访案件。中院把信访工作纳入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量化分解到信访室和各业务部门。对全市法院已办结但尚未息诉罢访案件,由中院向本院相关部门和县(区)法院当面交办并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办结时间,限时办理,同时,对全市法院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进展情况逐月通报。今年来,省委、市委政法委共交办给中院涉诉信访案件33件,目前已经办结27件,办结率81.8 %。
第四,预防和减少新的涉诉信访案件。为畅通信访渠道,中院推行了全面的接访制度。信访室除坚持日常接访外,对重点上访当事人随时报告院领导接待,并规定每两周院领导和业务庭室负责人集体接访一次上访当事人,做到来访必接、来信必复。与此同时,建立信访案件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强化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使审判法官在办案中时时考虑到裁判结果的可执行性,反复教育法官在判后答疑、释法、教育上狠下功夫,最大限度地化解当事人心中的疑问、误会、不满和对立情绪,有效地从源头上减少上访案件的发生。通过以上扎扎实实的工作,涉诉信访案件呈现出逐年下降的欣喜局面。2007年,全市法院的信访总量比上年下降了54.7%,2008年,信访总量又比上年下降了34%,今年截至8月,信访总量同比又下降了36%。同时,涉诉信访案件总量在全市信访总量所占的比重大幅下降,由2006年年底的80%左右下降到现在的9%。
编辑:高新房 审稿:杨学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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