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诉求,及时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减轻群众负担,张掖市两级法院充分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诉调对接、多元化解”的总思路,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形成了“多方合力联动、诉调有效衔接”的工作新模式。
2018年张掖市实现生产总值407.71亿元,增长5.8%。从全省来看,张掖市无论是人口总量,还是经济规模都不靠前列。但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登记受案数量急剧增加,2016年、2017年、2018年分别受理案件 43428件、55831件、56994件,员额法官人均收案数分别达到106件、268 件、240件,分别是全省员额法官人均办案数的1.1倍、2倍和1.6倍。特别是甘州区法院员额法官人均收案数分别达到406件、522件、399件,给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巨大压力。该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严峻的形势促使他们在诉源治理和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上积极创新。为此,该市法院充分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践行“三治”融合理念,扎实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促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今年前三季度在收、结案总数双升的情况下,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 3.2 天,一审服判息诉率上升0.21%,当庭裁判率上升24.84%,各项质效均有较大提升。通过专业化审判把法官从原来的“全科医生”转变为“专科医生”,今年前三季度,专业化审判团队受理案件22081件,审结17260件,占到了受案总数的66%,实现了70%左右的法官办理60%左右的疑难复杂案件的目标。
张掖市两级法院充分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诉调对接、多元化解”的总思路,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形成了“多方合力联动、诉调有效衔接”的工作新模式。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推行的“实施三分流,强化七个支撑”改革经验已被列入全国法院司法改革20个典型案例。2019年前三季度县区法院共向审前调解中心分流案件8742件,调解结案3806件,调解成功率达43.5%,较2018年增加823件,增长幅度达2%。2018年,该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34086件,审结30256件,其中近40%的案件通过速裁方式进行了审理。
甘州:构建“三次分流”“七个支撑”机制显成效
近年来,甘州区人民法院收结案数连年位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列。近三年员额法官人均收案数分别达到406 件、522件和399件,分别是全省员额法官人均收案数的3.5倍、3.6 倍和2.4倍。面对“案多人少”的现实处境和巨大压力,甘州区法院创新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三次分流” “七个支撑”的机制。
立足实际,推进三次分流。一是向区综治中心分流。2018年6月区综治中心成立以来,区法院共向区综治中心分流案件 3980 件,调解成功995件,调解成功率25%。二是向审前调解中心分流。公开遴 选 72 名 特 邀 调 解员,对分流至速裁团队的案件进行先行调解。 2019 年以来,特邀调解员调解成功950件,占速裁团队结案数的 46.6%。三是向专业审判团队分流。组建 7 个专业化审判团队,对案件进行“门诊式”分流。今年1月至9月专业化审判团队共受理案件 5499 件 ,结 案 4272 件,结案率78%。
方便流程,强化七个支撑。完善衔接机制,实现诉调无缝对接。实现诉前调解与司法确认无缝对接。2018 年,共办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案件683件。
审判团队专业化。结合近年来各类民商事案件收案数量、繁简类型、专业化程度三要素分析结果和法官队伍实际,组建买卖合同、金融借贷、劳动争议等 7 个专业化审判团队,集中审理同类案件,实现类案同判。
办公办案信息化。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推行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深度应用,实现法律法规、同类案例推送、自动生成裁判文书功能。
保障服务社会购买化。将办公楼及派出法庭物业管理、餐厅运营等事务整体外包,明确相关工作标准,提高服务水平。
辅助工作集约化。成立送达组,集中送达法律文书;组建扫描组,集中办理卷宗装订、电子卷宗制作、文书公开等工作;由审管办统一管理司法鉴定评估,缩短鉴定评估时间;组建执行裁决组,有效提升案件执结率。
法律文书模板化。推行要素式裁判文书,制定、撤诉裁定、管辖权异议裁定及常用程序性文件等18份裁判文书模板。
绩效考核科学化。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岗位调整、提拔任用、晋级晋档的重要依据,激发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加强对接,推进“一站式”建设。自今年 7 月以来,甘州区法院对标最高人民法院“两个一站式” 建设标准,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链,实施精细化分工、项目化推进。推动“厅网线巡”服务四位一体建设。自主建设“掌上诉讼服务平台”,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公示干警姓名、照片,方便当事人联络法官和开展监督。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建立两个以模范特邀调解员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设立合同纠纷、保险纠纷、金融借贷、劳动争议等 5 个专业化调解室。
建立送达团队、电子送达平台,集中开展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工作
甘州区法院建立两个以模范特邀调解员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
开 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 、 “8258555”执行服务热线和短信服务平台。
民乐:繁简分流简案速裁速裁机制成效初显
近年来,民乐县人民法院速裁机制缩短了办案时间,节约了诉讼成本,实现了简便、快捷、便民的审判模式。截至目前,速裁庭累计收案 2449 件 ,审 结 2275 件 , 结 案 率 为 92.9%。
设立专业庭室,提供组织保障。该院速 裁 庭 目 前 共 由 2 名审判员,3 名书记员组成。所配备干警都是从各个庭室选调出的年轻骨干力量,业务能力精湛。
明确受案范围,实现繁简分流。速裁庭推行简易民事案件审判方式,主要受案范围是标的额为 10 万元以内的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民商事案件,将有效分流该院三分之一左右的民商事案件,缓解该院“案多人少” 矛盾。
简化流转程序,加快审理进度。为有效减少案件在法院内部的流转环节,立案后将限定标的额范围内的民商事案件直接导入速裁快审程序,实行快审、快结,使诉讼 程 序 更 为 快 捷 、便利。
完善制度规范,提高审理质量。该院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速裁案件审理实施办法,并率先在速裁庭推行简化诉讼程序和法律文书,在“速”字上下功夫,努力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随着调解速裁团队工作机制、流程的进一步优化,全院繁简分流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有力促进了民商事审判质效的提高。
临泽: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近年来 ,临泽县人民法院坚持把群众路线与法治方式结合起来,坚持以诉讼调解为中心,积极探索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的方法和途径。
搭建平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2017 年 9 月,临泽县法院成立了诉调对接中心,并邀请 17 家 调 解 组 织 和 43 名 特 邀 调 解 员进驻中心开展调解工作。自诉调对接中心成立至今,已调 解 各 类 案 件 1546 件,调解成功 927 件 ,调 解 成 功率达 59.96%。
繁简分流,让少量法官办理多数简单案件。诉前调解是缓解法官办案压力的第一层“过滤网”。用 10%左右的员额法官办理 40%左右的 简 单 案 件 ,用 70%左右的法官办理 60%左右的疑难复杂案件。
强化管理 ,力促审判质效稳步提升。今年 1 月至 10 月,院庭长结案 1682 件,占全院结案数的 40.7%。临泽县法院坚决杜绝年底不收案、不立案的现象,并要求法官每个月办结一定数量的案件,实行对员额法官审判执行情况按月通报。
临泽县法院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山丹:家事审判工作理念成效好
山丹县人民法院被确定为全省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以来,始终坚持“以家为本,亲情修复,多元化解”的工作理念,取得了良好成效。2016 年 3 月至 2019 年 9 月,共受理家事审判案件 1783 件 ,已 审 结 1715 件 ,调 撤 率 65.5%。
家事审判机构和队伍专业化。设立专门的家事审判庭,在基层派出法庭确定专职 法 官 审 理 家 事 案件。选任已婚且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有家庭生活经验的法官、人民陪审员,聘任特邀调解员,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
家事审判硬件建设专业化。在审判区设 立 总 建 筑 面 积 约 1200 平方米的家事审判中心,建立专门调解室、律师和调解员、妇儿之家办公室、婚姻家庭服务指导中心、心理咨询室、母婴室,并配备先进的办公设施。突出“和”的主旋律,努力淡化诉讼的对抗色彩。
工作方法的人性化。总结出具有山丹特色的“五心”模式解决家事矛盾纠纷,采用“面对面”“背靠背”等方式开展调解工作,以和为根本,以家为核心,以情为线索,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求同存异。
坚持家庭关系修复和隐私保护。在离婚案件受理后至宣判前,根据案情设立合理期限“冷静期”,探索建立双方合意的“冷静期”扣除审限制度。
完善案后回访帮扶制度。对于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在判决生效后回访中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对调解和好及撤诉的案件,根据案情在结案后进行不定期回访;对赡养纠纷案件,结案后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回访,促进家庭和谐。
探索利用网络远程审理或调解家事案件。利用微信、QQ等社交软件,实现了调解员、原告、被告三方参加的远程视频调解,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将家事审判调解列入个案补贴范围。与县司法局、信访局、妇联共同拟定《山丹县家事审判调解案件补贴细则》,补贴标准按照矛盾调处的难易程度划分为一般矛盾纠纷、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重大矛盾纠纷三个等级,按照“案结事了、一案一补”的原则提高成效。
抓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县法院与县妇联、各乡镇共设立反家庭暴力庇护所13个,对遭受家庭暴力、生活不能自理、无亲戚朋友可以提供保护的妇女进行临时性社会救助庇护,组织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为遭受家暴侵害的妇女提供帮助。
家事审判专业团队调解家事案件
高台:探索多元化调解模式创建“庭三所联动”机制
近年以来,高台县人民法院为了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紧紧依靠乡镇基层政法单位的力量,进一步完善“一庭三所联动”调处矛盾纠纷机制,减轻法庭压力,促进新农村建设。
四种模式联动。一是派出所在处理人身损害赔偿等矛盾纠纷时,及时告知法庭与派出所共同参与处理。二是法庭与乡镇司法所联合办公制度。法庭在处理土地承包、流转、侵权等涉农案件时,主动与司法所联系,采取就地开庭,指导当事人解决矛盾纠纷。三是法庭与乡镇、村调委会联系制度。法庭在处理涉案农户较多的案件时,及时与乡镇取得联系,与乡镇、村社领导共同深入农户家中,了解案情,最大限度通过调解解决问题。四是法庭与法律服务所协同调处制度。法庭在民商事案件受理前后,主动与法律服务所联系,通过代理人疏导当事人思想,共同调处化解矛盾纠纷,达到案结事了。
四项制度保障。为确保“一庭三所”各部门职能作用的发挥,建立四项制度予以保障。一是例会制度。由乡镇综治办负责协调,由法庭组织乡镇“三所”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二是通报制度。由乡镇综治办负责,法庭组织乡镇的庭、所不定期召开 “一庭三所”联席会议,各自通报案件受理、调处情况。三是回访制度。对“一庭三所”联动调解的矛盾纠纷,确定责任单位及时回访。四是协议效力确认制度。
四个效果凸显。凸显了四个方面的成效:一是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并参与的多元化调处矛盾纠纷新格局。二是法院“案多人少” 矛盾得到了有效缓解。三是为人民群众减少了花费,节约了时间和精力。四是有效提高了解决矛盾纠纷的效率并降低了成本。
特邀调解员调解案件
肃南:精雕巡回审判“工笔画”
肃南县人民法院针对辖区山大沟深、地广人稀、交通不便、农牧民群众居住分散等实际情况,始终秉承和弘扬“马锡五审判精神”、“马背 法 庭 ”的 优 良 传统,积极应对案件数量迅猛递增、人案矛盾突出等实际问题,坚持“巡回审判”常态化制度化。2016年巡回审理民商事案件156件,2017年巡回审理 229 件,2018 年巡回审理 245 件, 2019 年 1 月至 10 月巡回审理142件。
目前,巡回审理已然成为了肃南县法院法官办案的一种新常态和审判工作的一个新亮点,《法制日报》、新 华 网、人 民网、《甘肃日报》、《张掖日报》等主流媒体相继进行了采访报道。在丝绸之路(敦煌)国际司法合作论坛召开期间,肃南县法院的庭审直播工作得到了最高院和省高院的充分肯定,并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锻造精品团队主力巡回审判。随着立案登记制施行以来,肃南县法院收案数量迅猛增长,乘着司法改革的“东风”,该院着力优化和整合审判资源,根据案件类型和分布特点,在建立8个 “1名法官+1名助理+1名书记员”审判团队的基础上,坚持 “传、帮、带”与“练、学、用”相结合,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深入开展“五个一”素质提升工程。
打造“速裁”团队助力巡回审判。肃南县法院成立“速裁”审判团队,在对一些案件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加大调解力度的基础上“,速裁”审判团队将主要工作精力放在巡回审判上,每年有30%以上的案件都通过巡回审理得到妥善化解。营造巡回审判常态化氛围。肃南县法院大力倡导法官深入农牧村和大山草原,深入到广大农牧民群众之中,就地办案、就地调查、就地审理。
设立服务点架起“连心桥”。肃南县法院对无基层法庭的乡镇均开设了诉讼便民服务点,及时掌握社情民意,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在法院、派出法庭与广大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一座“连心桥”。
“五类”案件常态化巡回审理。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纠纷、土地草原纠纷、相邻权纠纷、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以及当事人不方便出庭等“五类”案件进行常态化巡回审理,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就地审理,就地化解,避免矛盾纠纷扩大升级。
肃南县法院大山深处巡回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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