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办理申诉信访案件听证规则》,着力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法治化,促进涉诉信访矛盾实质化解,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张掖中院紧密结合全市法院申诉信访工作实际,经过充分论证、反复修订,制定出台了申诉信访案件听证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管理办法(试行)》,并据此提炼梳理出了申诉信访案件听证工作“3713”四步推进法,已在全市两级法院稳步推进。
“3713”四步推进法,即“三型建库”、“七天准备”、“一会听证”、“三类处理”四步完成从听证员库建立到会后区分情况做好后续处理工作的申诉信访听证全流程。第一步:“三型建库”,对听证员根据需要分为法律专业型、社会工作型、技术专家型三种类型进行选聘、建库和管理,两级法院各有侧重、科学确定“三型”比例与数量,规范选聘方式与程序;第二步:“七天准备”,听证会之前的七天,由信访部门和听证会主持人、承办法官每天按计划充分做好听证方案制定、案件审批、听证公示、听证员邀请、落实、签订承诺、向听证员说明案件情况等准备工作,为听证会质效奠定坚实基础;第三步:“一会听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多元参与、便民高效的开好听证会;第四步:“三类处理”,听证结束后参考听证意见,对信访人诉求进行评判,并根据评判结果区分三类情况分别作出后续处理,进一步做好息诉化解工作,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张掖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信访工作法治化为目标,立足群众需求,扎实推进申诉信访工作,更好的维护民利、凝聚民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体验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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