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张掖中院充分发挥审执职能,创新形成“1+3+6”工作机制,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看得见法律的“力度”,感受得到法律的“温度”,为张掖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1”个实施意见 调整优化工作机制
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和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议召开后,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历经半年时间,深入调研,在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当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于6月27日出台《关于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工作措施四大方面明确细化责任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和具体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3”个专项意见 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6”项保障机制 持续强化工作保障
为全面整改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议上通报的问题,推动工作走深走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六项保障机制。一是推动涉企纠纷源头预防。深入分析近年来两级法院受理的涉企案件情况,全面查找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风险,6月28日出台《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指引手册》,及时向各县区法院和辖区内民营企业发放,帮助企业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规避法律风险,实现涉企纠纷源头预防。二是持续加强多元解纷。积极与市场监管局沟通协调,联合制定《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形成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合力。目前,已通过“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成功处理纠纷2起。同时,积极与发改、工信等部门沟通对接,在处理涉企案件时邀请相关部门参与纠纷调解,进一步压实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决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破产案件办理。针对县区法院办理破产案件力量薄弱、经验不足等实际,市法院通过强化对下指导,有效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民乐法院在办理海升公司破产案件过程中,市法院提前介入指导,破产管理人依法接管后,有效避免了债权人损失扩大。同时,编制《破产案件机构管理人名册编制办法》,解决了我市无破产管理人的现状。四是着力提升工作质效。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基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业务工作监督指导的意见》,形成规范运转、有效衔接、职能互补、良性互动的上下级审判业务关系,有效解决案件发改率高、裁判尺度不统一等问题。在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着力缩短执行周期、确保执行质效提升的前提下,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促进涉企执行案件高效化解。高台法院组织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保民生解民忧”专项执行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五是着力优化诉讼服务。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的通知》,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严格落实涉企案件“三优先”原则,推动涉企纠纷便捷、高效化解。六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市法院以深化司法作风整治为切入口,7月1日研究制定《关于全市法院持续深化司法作风整治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全市法院司法作风不断好转、司法公信力得到增强、法院形象持续提升,着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厚植沃土兴万木。张掖中院将聚焦“一屏四城五区”奋斗目标,完善制度保障、强化审判职能、创新服务举措、延伸司法功能,通过加强“软环境”建设,实现“硬指标”提升,共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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