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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掖中院
发布时间:2023/5/4 9: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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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护,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2019年7月,被告A媒体中心举办主题摄影、微视频大赛,并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微视频大赛征集启事推文。同年9月,原告M传媒有限公司将其公司制作的“Z”短视频向被告A媒体中心投稿,欲参加被告A媒体中心举办的主题摄影、微视频大赛。但之后该比赛未能成功举办。2019年9月14日,被告A媒体中心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在其管理的微信公众号推文中擅自使用“Z”短视频。原告发现上述侵权行为后,立即向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对该项侵权行为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原告认为,合法的著作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被告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Z”短视频行为,使原告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同时承担证据保全公证费及律师费。甘州法院于4月26日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审理。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准确把握庭审节奏和争议焦点,有效引导各方诉讼参与人对案件争议事实及法律适用问题充分发表了诉辩意见,庭审全程秩序井然。庭审结束,合议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深入普及,网络成为知识产权侵权的最主要发生地之一,许多运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自媒体用户缺乏版权意识,存在直接抄袭他人创作作品、使用他人作品不署名等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对该类网络侵权行为,人民法院将依法核实证据、查明侵权事实,通过依法裁判体现司法对知识产权予以严格保护的态度,有效维护文化市场的良好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