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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中院出台《关于推进清廉法院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掖中院 发布时间:2023/6/8 11:31:3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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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从严治院,按照省委关于“廉洁甘肃”建设的部署要求,根据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清廉张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办《2023年清廉张掖建设“六项行动”清单》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市法院实际,张掖中院制定出台《关于推进清廉法院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科学配权、规范行权、依法治权、廉洁用权,常态化整治顽瘴痼疾,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着力引领政治清明,大力锻造清正干部,积极培育廉洁文化,不断充盈清风正气,扎实推进清廉法院建设,确保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为实现新时代张掖法院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全市法院工作现代化水平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

《实施意见》紧扣规范执法司法行为这个重点,坚持科学配权、规范行权、依法治权、廉洁用权,从营造清明政治生态、优化司法权力配置、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加强司法权力制约监督、深化顽瘴痼疾整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培育清正担当之风等7个方面细化量化了28项重点任务,逐一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

《实施意见》的出台,全市法院党的政治建设全面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治警责任落实更加有力;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司法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健全,党内监督、院庭长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更加协同有效;法官干警党性意识、宗旨意识、清廉意识更加牢固,一体推进“三不腐”成果取得更多;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强化,司法作风得到根本转变、司法公信力得到增强、法院形象持续提升,执法司法更加公正、服务保障更加生动、更加便民、更加高效、更加阳光,司法清风正气不断充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