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涉诉信访案件妥善化解,近日,肃南县人民法院对马某某与常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涉诉信访案,举行了听证会,会议由副院长杜永军同志主持。听证员主要由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祁丰乡政法委员、人民调解员代表组成,县检察院派员进行监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全程参与。
听证会上,主持人宣布听证权利义务和听证纪律,简要介绍案件基本情况。信访人就信访事由和诉求作出陈述并提交相应证据,承办法官就案件审理过程、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情况作出说明。听证员们认真听取双方陈述,全面了解了信访事项,并就本次听证会的问题发表意见,并教育规劝双方和睦相处,遇事协商处理。随后合议庭当场进行调解,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耐心、细致地解答,并提出了公平公正的调解建议。最终,信访人满意地接受了调解建议,双方当事人当场签订调解协议,握手言和,一起信访事项终于被成功化解。
召开本次涉诉信访案件听证会,是肃南县人民法院大力推进阳光司法的一项重要举措,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陈述权、申辩权、参与权和知情权,最大程度实现程序正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提供了有益探索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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