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民乐法院积极探索信访工作的新思路、新观念、新方法,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可喜的成绩,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一套比较成熟的预防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系统防御体系,使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已连续五年无赴省、进京访案件。
一是加大调解力度。始终把“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原则贯穿诉讼全过程,把庭内调解与庭外调解、面对面调解与背靠背调解、法官调解与其他人参与调解结合起来,明法析理,有效引导当事人依法和解,减少诉讼对抗。每年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调撤率达70%以上。同时加强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相互对接,推行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途径,不断完善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机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提高案件质效。改进审判管理,强化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的运用,完善流程节点监控、审限预警等工作机制,从立案、分案、排期、开庭、裁判、执行等各个审判环节细化管理,促进公正高效均衡结案。加强案件评查和审判态势分析,严格落实案件质效月通报制度和瑕疵案件责任倒查机制,厘清责任,及时督促整改,最大限度地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
三是强化执行实效。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对执行工作落实定承办人、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的“五定一包”工作机制,对重大、疑难案件采取申请提级和交叉执行;加强与房管、车管、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全省法院执行“点对点” 和最高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作用,加大被执行人财产查控力度。完善失信惩戒机制,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接,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限制其融资借贷、经营置产、招投标及高消费行为,督促其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依法采用拘留、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加大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惩治力度。同时严格办案纪律,廉洁执法,不办“三案”,提高效率,树立良好司法形象和司法权威。
四是定期下访排查。实行矛盾纠纷月排查制度,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目标,开展下基层走访活动,由院领导带队,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变群众上访为主动下访。完善 “院长接待日”制度,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减少涉诉涉法案件。完善案件矛盾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召开风险评估会议,及早发现问题,制定预防措施。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对重点案件逐一确定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结。
五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因刑事案件致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等特困当事人急需救助但被告人服刑或经济确有困难暂时不能履行义务的情形,通过司法救助的方法及时解决受害人的燃眉之急,维持其正常的生产生活,打消其上访的念头,维护社会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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