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间因宅基地、土地、水沟等问题时常引发矛盾,如若处理不好容易再次激化矛盾。近日,临泽县法院鸭暖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耕地水渠而引发的相邻权纠纷,双方当事人尽释前嫌,握手言和。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程某某在临泽县板桥镇的耕地相邻,间隔一条水渠。2021年10月,程某某认为水渠系自己父辈开挖故将该水渠推平种地,原告认为程某某的行为导致自己的耕地无法正常浇水,影响了耕作,经协商无果后,原告将程某某诉至法院。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考虑到邻里纠纷的特殊性,若不及时化解,矛盾可能会进一步激化,影响双方日后相处。为防止出现“审理一案,两家结怨”的局面,承办法官多次实地走访调查,现场勘验,并联系该村的调解员、村委会主任和司法所工作人员,按相邻关系应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原则,从情、理、法多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
最终,通过利用各方优势资源及多层次、多渠道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被告同意原告在原水渠的旧址上开挖一条40米长的水渠,以便于原告浇灌耕地,双方达成和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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