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台县人民法院紧扣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司法审判实践,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新路子,通过强化“源头防控”、打造“共振平台”、健全“工作机制”,打响、打赢、打好诉源治理“攻坚战”。2020年该院受理案件6862件,较2019年的8238件减少1376件,降幅16.7%;2021年受理案件6298件,较2019年减少1940件,降幅23.5%。2020年、2021年员额法官人均办案数量较2019年分别减少了49件、70件。形成审判质效、社会满意度和案件压力、案访比“两升两降”的良好态势,在推进诉源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市域社会治理新格局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强化“源头防控”,筑牢社会治理前排防线
诉源治理是党委政府领导下的社会治理机制,司法工作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人民法院发挥着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的重要作用。一是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紧紧依靠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积极主动参与到市域社会治理、基层综合治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平安高台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单防变联防,加强与基层政府、综治中心、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工作对接,把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建设与诉源治理、城镇综合治理有机统一,形成党委主抓“一盘棋”大格局。二是端口前移助力矛盾纠纷化解。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便民”优势,强化“末梢”担当,主动服务社会发展大局。通过加强辖区类型化纠纷的源头治理,形成源头预防、非诉挺前、多元化解的分层递进前端治理路径。2020年以来开展助力春耕备耕等专项司法服务活动7次,切实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提示诉讼风险;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专题辅导13场次,组织、参与矛盾纠纷态势研判、矛盾纠纷集中化解50余次,多方面、多渠道为乡村振兴提供保障,为辖区的社会综合治理贡献了司法力量。
打造“共振平台”,凝聚多元解纷澎湃动力
该院以风险防控、职能延伸、矛盾纠纷诉前化解为抓手,形成了多元共建、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将快捷高效的解决矛盾纠纷机制延伸到网格化辖区的“神经末梢”。一是创新完善“一庭三所+”联动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拓展联动范围,形成了“1+3+X”模式,即在基层发生的重大矛盾或移交的诉前调解案件,由综治中心牵头协调,基层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基层职能站所等相关单位联合调解,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2020年以来依托“一庭三所+”联动工作机制诉前化解纠纷85起,涉及农户1400余户。同时,进一步拓展覆盖范围,在罗城镇、新坝镇等4个镇建立了“一庭三所+”工作联系点,实现司法审判职能与网格化治理机制有机结合,切实促进基层自治和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能力的有效提升。二是探索建立“1+N”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与妇联、民政、共青团等部门协作,探索“1+N”家事纠纷多元化解路径,形成司法审判与社会组织联动的家事纠纷解决机制。选聘32名家事调解员、调查员组成家事审判辅助团队,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在化解家事纠纷中的积极作用,维护家庭和社会和谐稳定,保护了妇女、儿童及老人的合法权益。2021年家事审判团队(辅助团队)主动摸排、调处家事纠纷6起,有效避免了家庭矛盾的激化,防止家庭纠纷向诉讼衍生。三是推动形成行业联动联调化解纠纷工作模式。联合全县154个基层调解委员会、7个专业调解组织深入推进矛盾纠纷联动调处,特别是针对金融纠纷案件较大幅度上升的趋势,积极和人民银行对接,设立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行业调解组织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2021年10月以来,向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分流案件87件,同时引导和服务金融主体运用公证手段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受理5件赋强公正债权文书执行案件,涉案标的5500万元,极大的拓宽了部分设立抵押担保金融纠纷的快速化解途径。印发《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实施意见》,让律师参与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承担诉讼辅导和人民调解的职能,帮助法院有效分流化解矛盾纠纷。2021年律师参与诉前调解矛盾纠纷126件,切实发挥了律师队伍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健全“工作机制”,激发持续发展强大效能
健全完善诉源治理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多元解纷、诉前联动等工作机制,推动打造更加高效畅通的工作链条。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四向”分流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案件向县矛调中心分流、向审前调解中心分流、向速裁团队分流、向专业化审判团队分流的“四向”分流机制,推动专职调解、特邀调解、促进调解与速裁衔接流程化,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审前调解+速裁快审”的模式开展调解工作。2021年诉前向县矛调中心分流案件260件,向特邀调解员委派纠纷906件,占新收民商事案件的37.7%;2022年诉前向矛调中心分流107件,向特邀调解员委派纠纷309件,占新收民商事案件的39.2%。二是健全案件多发领域综合治理机制。突出重点领域治理,坚持预防与化解相结合,努力降低矛盾纠纷的发生率。构建防范打击虚假诉讼全链条闭环机制,加强对民间借贷、买卖合同、执行案件等虚假诉讼多发领域案件的甄别、证据审查和防范处理。针对种植(养殖)、劳务用工和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等领域,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分析对策,形成相应工作机制,开展重点领域治理。通过多措并举,2020年、2021年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较2019年分别下降29.8%、34.4%;2020年、2021年受理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案件数较2019年分别下降80.2%、82.7%。三是健全舆论宣传引导工作机制。坚持防重于治,将解纷机制重心从法院端口前移至矛盾纠纷源头,从普法宣传、司法服务、“无讼”创建入手,积极开展普法宣传、送法进镇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和巡回审判活动。通过“以案说法”,达到解决一案,带动化解一片的效果,真正使纠纷止于萌芽。主动适应新媒体时代传播规律,通过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诉源治理工作的生动实践,教育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道德观念,引导老百姓做好风险防范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矛盾发生。2020年以来,开展巡回审判26场次,普法宣传31场次,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份,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司法信息、典型案例等600余次。
行而不辍,未来可期。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提供更加多元的矛盾纠纷化解途径,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必然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台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健全工作机制,对外牢筑纠纷预防化解基层基础,对内狠抓衍生案件治理,持续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应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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