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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院长接访月”活动的公告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掖中院 发布时间:2024/2/29 17:51:1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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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听民意、纾民困、解民忧,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根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部署,决定在张掖市两级法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院长接访月”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二、接访地点

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大厅)、张掖市各县(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院长接访室。

三、接访人员

市县两级法院院长、副院长。

四、受理范围

1.不服中基层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

   2.对中基层法院执行的案件反映情况的;

   3.反映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活动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

   4.反映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

   5.提出加强、改进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

   6.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请信访群众严格按照案件审级逐级信访,不要越级信访。市中院将随时对全市法院接访工作进行视频巡检,对“院长接访月”期间各法院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并接受投诉,请信访群众放心向当地法院反映情况,解决问题。

五、来访须知

(一)来访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生效裁判文书、答复、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书以及信访申诉材料;代为申诉的须携带委托代理手续。多人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推选3人以内的信访代表提交诉求。

(二)来访人员应当遵守法院安全检查有关规定,配合法院安全检查工作,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人身、所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

(三)来访人员应本着文明、守法的原则,服从信访工作人员的安排,按先后顺序轮候信访,同时保持接访大厅的安静、环境的整洁和公用设施的完好。

(四)来访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信访工作条例》,不准大声喧哗、吵闹、聚众闹事或无理纠缠,以免影响其他来访者和法院的工作秩序,违者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信访期间不得擅自拍照、录音、录像。

六、联系方式

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936-8266831

甘州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936-8251209

临泽县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936-5998060 

高台县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936-6636758  

山丹县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936-2720033

民乐县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936-4438879

肃南县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936-6125146

    

监督电话:0936-8266852(中院督察室)
                                 

                       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