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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部门决算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掖中院 发布时间:2025/8/29 10:18:1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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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案件。

2、审判全市的减刑和假释案件。

3、审判省高级人民法院交由中级法院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4、受理不服下级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5、依法审判由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6、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7、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8、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经验;参与地方立法活动,组织汇总上报相关法律草案的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综合指导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司法统计工作。

9、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10、对中级人员的法官和其他审判辅助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全市基层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培训法官和其他审判辅助人员;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全市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11、负责本院并领导全市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

12、管理全市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质装备。

13、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14、管理中级人民法院直属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15、领导全市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工作。

16、承办其他应由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决算指本院院机关,内设16个机构,即政治部、督察室、办公室、立案庭、审管办、研究室、信访室、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法警支队。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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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795.9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10.67万元,增长11.92%,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拨款收入增加,人员正常的工资福利支出及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4201.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28.49万元,占91.13%;其他收入372.82万元,占8.8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4152.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5.25万元,占68.76%;项目支出1297.45万元,占31.2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315.71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458.33万元,增长11.8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拨款收入增加,人员正常的工资福利支出及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87.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7.16万元,增长12.3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87.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3311.56万元,占87.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22万元,占4.34%;卫生健康支出103.01万元,占2.72%;住房保障支出208.53万元,占5.5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61.97万元,支出决算为3787.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69%。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23.80万元,支出决算为331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拨入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2.15万元,支出决算为16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考录公务员参保及人员工资正常晋升。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9.2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考录公务员参保及人员工资正常晋升。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6.82万元,支出决算为20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考录公务员参保及人员工资正常晋升。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89.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10.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41万元,增长3.15%,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招录及晋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项目。

公用经费279.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96万元,下降12.50%,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4.96万元,支出决算为34.96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当年预算形成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5万元,下降5.27%,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9.40万元,支出决算为29.4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当年预算形成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2万元,下降5.22%,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9.40万元,支出决算为29.4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当年预算形成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2万元,下降5.22%,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5.56万元,支出决算为5.56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当年预算形成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3万元,下降5.53%,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482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9.5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96万元,下降12.5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费、印刷费等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4万元,下降94.19%,主要原因是举办会议减少。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1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是培训任务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42.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0.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4.7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2.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5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5.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93%。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4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二级项目0,共涉及资金1719.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费”、“第一批‘全省法院维修改造’项目”、“全省‘智慧法院’信息化建设及运维资金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719.2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总体评级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费、第一批全省法院维修改造项目、全省“智慧法院”信息化建设及运维资金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7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89.92万元,执行数为795.87万元,完成预算的89.4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成本指标,总分值20分,得分18;二是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个二级指标总分值40分,得分39.11分;是效益指标包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指标3个二级指标总分值20分,得分18.66;三是满意度指标指相关受益群体的满意度,本次自评满意度指标设置为当事人满意度、法院工作人员满意度。该指标分值10分,根据评分标准自评得分1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率偏低,产出指标包括质量指标、效益指标包括社会效益指标三个二级指标存在扣分项。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产出指标包括质量指标、效益指标包括社会效益指标三个二级指标相应的目标进行重点关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我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基本没有偏离绩效目标。

2.“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7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5万元,执行数为3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成本指标,包括经济成本指标、社会成本指标和生态成本指标。总分20分,得分17.99分;二是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个二级指标。总分值40分,得分38.76分;是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生态效益3个二级指标。总分值20分,得分18;四是满意度指标指相关受益群体的满意度,本次自评满意度指标设置为当事人满意度、干警满意度。该指标分值10分,根据评分标准自评得分10分,得分率为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我院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质量指标还存在扣分项。下一步改进措施: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个二级指标相应的目标进行重点关注。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我院业务费基本没有偏离绩效目标。

3.第一批全省法院维修改造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2万元,执行数为2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成本指标,包括经济成本指标和社会成本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二是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个二级指标。总分值40分,得分40分;是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生态效益3个二级指标。总分值20分,得分20;四是满意度指标指相关受益群体的满意度,本次自评满意度指标设置为当事人满意度、干警满意度。该指标分值10分,根据评分标准自评得分10分,得分率为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我院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质量指标还存在扣分项。下一步改进措施: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个二级指标相应的目标进行重点关注。第一批全省法院维修改造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我院第一批全省法院维修改造项目基本没有偏离绩效目标。

4.全省“智慧法院”信息化建设及运维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7.5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24.24万元,完成预算的24.2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成本指标,包括经济成本指标。总分20分,得分20分;二是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个二级指标。总分值40分,得分37.17分;是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生态效益3个二级指标。总分值20分,得分17.99;四是满意度指标指相关受益群体的满意度,本次自评满意度指标设置为人民群众满意度、干警满意度。该指标分值10分,根据评分标准自评得分10分,得分率为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我院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质量指标还存在扣分项。下一步改进措施: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个二级指标相应的目标进行重点关注。全省“智慧法院”信息化建设及运维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我院全省“智慧法院”信息化建设及运维资金项目基本没有偏离绩效目标。

2024年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4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绩效自评报告附件3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x

     附件2: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绩效自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