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办理申诉信访案件听证工作,推进涉诉信访办理法治化,促进涉诉信访矛盾实质化解,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办理申诉信访案件听证规则》等规定,人民法院对案情复杂、久诉不息等申诉信访案件以听证会的形式开展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人民法院申诉信访案件听证员,协助人民法院共同做好申诉信访案件听证工作。
一、申诉信访案件听证员报名条件
人民法院可以邀请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基层工作者、信访人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的群众代表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社会人士作为申诉信访案件听证员:
(一)年满二十三周岁的中国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入选:
(一)具有较好的群众工作能力;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三)从事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或
行业的研究发展动态、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申诉信访案件听证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四)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二、申诉信访案件听证员选任方式
(一)人民法院主动邀请;
(二)单位(行业)推荐;
(三)公民个人自荐;
(四)人民法院考察聘任。
三、参加申诉信访案件听证报酬
申诉信访案件听证员参加听证,按申诉信访听证案
件件次支付报酬。
四、报名方式
单位(行业)推荐以来函来信方式,公民个人自荐以电话、网络或直接向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室报名登记的方式。
五、报名时间
2024年5月7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止。
联系人:温玉丞 联系电话:0936-8266831
微 信:19959015301(与电话同号)
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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