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经验。11月6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在京召开。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枫桥经验”诞生于浙江诸暨,是土生土长的中国智慧、东方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安全两件大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在这一伟大进程中,通过理论和实践上的全面创新发展,形成了新时代“枫桥经验”。
在党中央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不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发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形成了百花齐放、满园春色的生动局面,为续写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提供了强大助力。
新形势下,如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法治轨道上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营造更加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为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维护社会长期稳定贡献更大力量?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要求,加强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组织领导,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实践中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坚持立足预防 坚持立足调解 坚持立足法治 坚持立足基层 会议指出,只有把基层的事解决好,把群众身边问题解决好,人民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才能安定有序、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如何就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类矛盾问题?会议从建强基层战斗堡垒、充实基层政法力量、动员基层广泛参与三个方面分别提出明确要求。 ——要建强基层战斗堡垒。 基层党组织是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的战斗堡垒。会议要求,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体系,推动基层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持续增强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的感召力、影响力。要加强理论武装和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要充实基层政法力量。 会议要求,推动法院、检察院人员力量向基层和办案一线倾斜,司法资源向乡镇、村、社区延伸,为基层单位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专业支撑。要优化基层公安机关警力布局,推动市、县公安机关警力向派出所下沉、派出所警力向社区前置。要建立司法行政干警下沉司法所的制度机制。要完善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在党委领导下统筹指导基层政法力量的制度机制,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要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网格员队伍建设。各地要按照党中央部署,落实好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充实基层一线特别是乡镇(街道)平安、法治力量。 ——要动员基层广泛参与。 会议要求,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主动性,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创新基层民主协商平台,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要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独特优势,既积极承担好自身矛盾纠纷化解职责,又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实践。要发挥好法学会、律师协会的作用,动员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基层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要更好发挥城乡基层生活服务类、公益事业类、慈善互助类、专业调处类、治保维稳类等社会组织的作用,积极探索经营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新模式。要发扬基层首创精神,定期评选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基层成功经验,带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是一项系统工程。 其中,如何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会议从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搭建平台、科技支撑四个方面作出具体阐述。 要建立健全制度,定期开展分析会商——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落实维护稳定责任,坚持和推广矛盾纠纷形势分析会商制度,严防矛盾风险上行。对重大复杂矛盾,要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履行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职能,协调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问题。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要统筹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助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各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要及时研究分析信访形势,全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要压实部门责任,落实法定职责—— 法院、检察院要依法推动诉源治理,依法受理信访事项,并对相关工作作出制度性安排。公安机关要实施主动警务、预防警务,强化矛盾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工作,大力加强公安调解工作。司法行政机关要强化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的指导职能,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质效。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信访局)要引导群众依法按程序反映诉求,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排查预警,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对职权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和信访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程序,及时妥善办理。 要整合基层力量,规范矛盾纠纷化解实体平台建设——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根据各地实际,整合基层力量,建立相应实体平台。着眼“发展”问题,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等实体平台,为法人、自然人提供高效服务,力争做到“最多跑一次”;着眼“安全”问题,建立综治中心等实体平台,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格化管理等功能,力争做到“最多跑一地”。要结合各层级不同情况,明确综治中心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功能,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总体上,省、市两级平台要强化统筹协调功能,县、乡镇(街道)两级平台要强化“一站式”化解功能,村(社区)要强化“第一道防线”功能。要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加强基层综治中心建设,强化资源力量聚合,推动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服务平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大厅等与综治中心有机整合,做到权责明晰、运转顺畅、方便群众。党委政法委要加强对综治中心的管理和指导,重点加强规范化建设。 要打通数据资源,建设全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息系统—— 要用现代科技力量助力矛盾纠纷化解。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数据联通,实现对矛盾纠纷情况的全量掌握。完善数据链条,健全数据标准,完善流转和督办功能,实现对矛盾纠纷的准确录入、统一编码、有序分流、全程跟踪,构建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诉讼、信访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线上闭环链路,通过线上数据流转,督促推动线下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创新数据应用,注重服务实战,实现对苗头性问题的预测预警、对矛盾纠纷形势的综合研判,实现重大涉稳问题提前预警、提前掌握。 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 会议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对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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