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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环境资源审判 依法守护绿水青山

——张掖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综述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掖中院 发布时间:2019/6/17 10:31:5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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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位于河西走廊中段,辖区有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优美,自然资源富集。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的总体战略布局,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随着张掖经济社会的发展,土地利用资源开发的力度不断加大,环境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面临很多困难和挑战,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近年来,全市法院委的正确领导和省法院的潜心指导下,重视和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依法守护绿水青山,保障和服务绿色发展。

严打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

充分发挥刑事司法威慑作用,对置公众健康和公共利益于不顾的恶意倾倒危险废物、私设暗管排放有毒物质等恣意污染环境犯罪行为,提刑事惩治度,让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分子付出沉重代价2016年以来,受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87件,其中,审结非法占用农用地案10件、盗伐滥伐林木案62件、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15件。

大力推进环境公益诉讼

充分保障环境公益诉权,依法受理符合条件社会公益组织提起的相关诉讼;强化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共同推进环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审判程序,加大依职权调取证据力度,有效解决原告举证难问题;充分发挥民事司法赔偿制裁作用,对违反损害公众环境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环境侵权行为,判令足额赔偿损失。2016年以来,受理环境资源行政公益诉讼共7件,其中,甘州区法院审理4件,高台法院3件。2018年7月,甘州区法院对失火损毁林地150.2亩的被告人刘某,在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同时,判令刘某恢复林地原状,保证栽种林地“苗木”成活率达70%以上,并维护2年。

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强化行政执法司法监督,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对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处罚予以变更或撤销,对行政机关的消极不作为行为确认违法,对行政机关人员监管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充分发挥司法强制执行保障作用,对阻挠环境资源监督检查、规避环境资源执法等违法行为,强化执行力度,丰富执行手段,用足制裁措施,支持环境资源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2016年以来,受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17件,其中,林业行政管理案7件、地质矿产行政管理案1件、能源刑侦管理案5件、城市规划行政管理案1件、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案3件。